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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银行业不断与国际惯例接轨,已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和国民经济的命脉。然而,迅速发展的同时,国有商业银行所耗费的经济资源不断增长,经营过程中也反映出一些违规操作的问题,时常有案件曝光,究其主要原因为管理者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匮乏。伴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更应关注和防范这些问题。实践证明,针对商业银行各层级经营管理者的经营管理水平、尽职尽责能力方面的审计势在必行,经济责任审计正是顺应这种客观要求发展起来的。 西方发达国家针对“责任”的国家审计开展较早,理论研究也比国内成熟,对国有组织领导人员进行审计监督评价一直以来都是审计学研究的重要内容。然而国外没有“经济责任审计”这一专门方式,相关研究散见于绩效审计、社会责任审计与环境审计等,强调在经济组织内部,管理层对委托人负有不同的责任,包括管理责任、经营责任、财务责任、决策责任和法律责任等等。可以说,对代理人的管理、经营、财务、决策、法律等责任的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质。国内学者通过艰辛的努力,经过多年的研究,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已经基本解答了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对象、程序等问题,实现了对经济责任审计自身的初步认识。综观国内外研究,在经济责任审计基本理论、内容以及对经济学、数理学的应用方面仍存在不足。 基于以上认识,本文以经济责任审计理论为基础,分析国有商业银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含义、特点,通过问卷调查分析国有商业银行经济责任审计现状,探讨国有商业银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体系,并提出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在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方面应采取的必要举措。 在受托经济责任理论、信息不对称论、权利制衡论、权责一致论、人本管理和行为科学理论基础上形成的经济责任审计理论,在我国发展形成了三个阶段,而受托经济责任审计理论是经济责任审计最主要的理论基础,同时也是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逻辑基础。从国有商业银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看,国有商业银行经济责任审计是基于国有商业银行统一法人体制下多层次管理分权对受托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人是受托人的上级也是聘任人,受托人是委托人的下级,也是被聘任人和受托经济责任人,审计人是代表委托人对受托人经济责任认定的内部审计部门。从审计依据上看,国有商业银行经济责任审计依据国家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和金融监管的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是内部审计机构及其审计人员,审计的对象是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机构的负责人,也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职能部门相当于以上级别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客体是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机构的领导人员所在单位、部门,评价职能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职能。从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时间上看,可将国有商业银行经济责任审计分为任职前经济责任审计、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目前开展较多的是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从审计内容上看,《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要求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分管业务经营状况,包括资产质量、赢利水平等;分管业务合规合法情况;分管业务内控建设和风险管理情况;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大经济或刑事案件以及本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审计结论。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其工作流程也区别与其他审计项目,开始于组织人事部门的委托,报告也最终提交组织人事部门。 在广泛研究的基础上,本文采取调查问卷的方式,结合商业银行审计岗位的工作经验,分析国有商业银行经济责任审计现状,得出如下结论: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已逐步建立起了规范的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并通过优化审计项目操作流程、细化审计标准和要求、利用已有审计检查成果、打造专业型的审计团队等方法,促进了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提高。然而国有商业银行经济责任审计仍处于发展不平衡的状态,总体上经济责任审计发挥作用有限,指标体系不统一、不充分是目前亟需研究和解决的问题,独立性是影响国有商业银行经济责任审计效果的重要因素,经济责任审计质量需要提高。 通过对国有商业银行经济责任审计现状的研究,本文认为应借助统计综合评价方法,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国有商业银行经济责任审计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从而统一审计评价指标,量化标准和评价尺度,规范操作,形成量化的审计综合评价值,综合反映国有商业银行领导人员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及工作业绩情况,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经营机构负责人对任期内所在机构、部门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和有关经济活动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选拔、任用、考核领导干部提供参考依据。按照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审计职能有限原则和环境保护的原则,本文构建了国有商业银行经济责任审计综合评价体系,该体系包括分管业务经营效益状况,分管业务内控建设和风险管理情况,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大经济或刑事案件以及本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廉洁守纪等内容。体系由35项指标构成,其中:经营效益指标由17项指标组成,具体包括效益指标2项、发展指标11项、加减分指标3项;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指标由13项指标组成,具体包括内部控制指标5项、资产质量指标8项;重大经营决策、经济或刑事案件指标由3项指标组成;个人廉洁和遵章守纪由2项指标组成。 审计风险是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主要原因,而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是国有商业银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根本要求,通过对国有商业银行经济责任审计现状的研究,本文进一步分析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主要风险因素。内部原因风险体现为审计的独立性不强、审计人员素质不高、经济责任界定模糊、审计方法局限和实施过程中取证不当风险、查证不实风险、评价失实风险和评价失真风险;外部原因风险体现为法律法规及制度不完善、“先离后审”存在审计风险、部门之间防调配合不够。 因此,在对国有商业银行经济责任审计责任现状及风险因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防范国有商业银行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四项对策:一是观念转变,重视经济责任审计,落实“先审后离”原则;二是建立部门联络制度,互递信息,共同界定经济责任;三是统一标准,建立国有商业银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四是统筹审计计划,加强沟通,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年度审计相结合,有效利用审计成果。针对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特殊性,提出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四项建议:一是加强日常管理,构建被审计人任期信息资料库,提高现场审计效率;二是提高审计人员自身素质,适应经济责任审计要求;三是进行审计实施过程控制,改进审计流程控制缺陷;四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高审计报告质量。 本文主要应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归纳方法与演绎方法相结合的研究方式。研究采用的依据主要来源于作者在国有商业银行审计部门工作中获取的第一手资料,所反映的银行管理观点来自当前国内银行管理实践。本文基本思路是:“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寻找解决方案——提出改进建议”。本文提出的体系与建议,不局限于具体学术问题探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为经济责任审计在国有商业银行的顺利实施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