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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真食品是指按照伊斯兰教教义的标准来定义特供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食用的食品。清真食品具有制作的独特性、食用的禁忌性、文化的悠久性、种类的多样性、食众分布的广泛性特点。基于清真食品是穆斯林民族风俗习惯的载体和宗教信仰的象征,是穆斯林民族传统文化的体现,对清真食品进行监管具有必要性。清真食品监管特指对清真食品的生产、制作、运输、储存和销售等环节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的总和。清真食品监管关系民族团结,涉及社会稳定,政治性强敏感度高,有必要实现清真食品监管的法制化。从内涵上讲,清真食品监管的法制化是指通过法律和制度对清真食品的生产、制作、运输、储存和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管,通过立法和执法来确保清真食品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清真食品监管法制化目前在国外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取得了丰富经验,尤其以穆斯林分布最广的中东、东南亚地区和多民族散居分布的北美地区的理论和实践最有代表性,其中沙特阿拉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印度尼西亚、新加坡、马来西亚、美国和加拿大的法制化经验值得借鉴。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在清真食品监督法制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法制化水平不高,存在诸如立法水平不高;法律效力低;法律体系不健全;法律责任不明;生产经营监管不力等问题。目前,我国清真食品监督法制化发展滞后带来的消极后果已经显现,例如“清真不真”现象已经严重伤害了少数民族的民族感情,甚至引发民族矛盾和冲突。因此,当前需要围绕提高我国清真食品监督法制化水平,从完善清真食品监管法律体系,强化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管理,加强清真食品市场行政执法等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以期推动清真食品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为健全民族法制,实现民族团结,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本文内容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清真食品监管法制化的基本理论。本部分首先分析了清真食品的概念特征,然后对清真食品监管进行定义,同时分析清真食品监管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最后引出清真食品监管法制化的概念内涵,并分析阐述清真食品监管法制化的必要性。第二部分分析清真食品监管法制化的域外实践。本部分对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清真食品监管法制化实践进行了评析。其中对穆斯林分布最为集中的中东和东南亚地区的法制化实践,以及多民族散居化分布的北美地区的法制化实践,特别是对沙特阿拉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印度尼西亚、新加坡、马来西亚、美国和加拿大的法制化经验进行了具体总结分析,最后还总结出可供我国借鉴和学习的若干经验。第三部分讨论我国清真食品监管法制化的理论和实践。本部分主要概括总结我国清真食品监管法制化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以及造成清真食品监管法制化发展滞后的原因,通过上述分析对我国清真食品监管法制化的基本情况进行整体性评价。第四部分研究如何推动我国清真食品监管法制化发展问题。本部分在借鉴国外清真食品监管法制化经验,正视我国清真食品监管法制化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健全清真食品监管法律体系,强化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管理,加强清真食品市场行政执法等三个方面的措施来提高我国清真食品监管的法制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