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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份中国正式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然而中国人均收入水平仅仅为日本人均收入水平的十分之一,中国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也逐年扩大,这与日本有明显的不同。二战结束到20世纪90年代,日本通过建立农村居民土地所有制确立了土地私有产权,这项举措使得土地成为农民一项核心资产,农民可以从买卖土地和出租土地中获得丰厚收入;此外,日本农村居民兼业化经营也使得日本农民充分分享到了经济发展的成果,日本城乡居民收入逐年缩小。虽然中国农民收入水平也逐年提高,但是中国农村居民收入与城乡居民收入相比增长速度较慢,如何增加农村居民收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始终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中之重。在此背景下,本文分别深入分析了日本和中国农地制度改革与兼业经营对农民增收的影响,并进行比较,最后指出我国农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兼业化对我国的启示。本文主体部分运用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分别解释了日本和我国农地制度改革和兼业化对农村居民的增收效应。通过对日本经济复苏时期土地价格上涨的数据、农村居民农业收入和非农业收入数据分析,得出日本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最主要原因是在确立农地私有产权的基础上,农村居民兼业经营的结果。通过对我国农地制度变迁时期我国农业产值数据和农村居民收入数据以及农村居民家庭经营和工资性收入等数据分析,我国现有的土地制度对农民增收的效应是明显的,家庭经营收入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农民兼业经营是第二收入来源,这与日本有显著的不同。基于上述分析,本文分别从农地产权制度和兼业化两个角度指出我国农地制度和兼业化改革应采取的方向:一方面,确立农村居民土地私有产权,推动土地流转,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参加非农就业。本文得出以下结论,即通过确立清晰的农村居民土地私有产权能充分发挥土地的配置功能和分配功能,从而增加农村居民收入;此外,根据我国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与农业发展规律,我国农业发展适宜走以较大规模土地经营为特征并且与城市化发展相一致的农户兼业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