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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健康问题是关系中国农村生产力生产和再生产、关系整个社会基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供给、关系农村社会稳定以及国家长治久安的大问题。而与农民健康直接相关的是农村医疗保障问题。事关农民健康问题的中国农村医疗合作制度几经演变,有成就也有挫折。如何为农民建立一个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疗保障体系还是一个至今未解决的课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建立在长期探索研究基础上的,国家为该制度的建立、推行制定了相关制度,各地试点工作开展如火如荼,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医疗负担,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成绩的取得有目共睹,但问题也确实存在不少,制度存在着缺陷。纵观各国的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大多是以法律作为后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成效需要通过法律形式加以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持续发展需要由法律保驾护航。因此,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法治化进程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根本出路。目前不管是专门针对农村医疗保障的立法,还是相关的法学研究,都要远远落后于城镇医疗保障。因此,全面、系统、深入地研究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法律问题是十分紧迫的。本文以法律问题为主线贯穿全文,利用文献法、比较研究法、访谈等获得的资料,从以下四个方面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第一,以法律视角考察了我国传统农村合作医疗的历史发展,分析了农村合作医疗发展三起三落的原因,得出必须高度重视农村医疗法治化建设的结论;第二,对国外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进行考察,选取了德国、日本、印度、泰国、巴西五个代表性国家,从中得出了五点有益的启示;第三,介绍了我国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成效,探讨了该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着重论述了该制度面临的现实困境。第四,在综合考虑前三部分结论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首先应明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法律定位,这是制度的基石。其次是阐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结构,就筹资机制、统筹补偿机制和监督机制着重进行了论述,为该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献计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