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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可持续发展、林业生态经济和区域经济理论为指导,提出将国有林区重新定位为国家林业生态建设主要基地和构建成林业生态特区的发展模式,以加速林区尽快实现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森工企业经济向区域经济和林业经济相结合的经济形态、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木材生产利用体系向生态建设体系的转变。
首先在分析论述世界林业和国有森林资源事业发展现状以及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研究进行综述的基础上,提出国有林区构建林业生态特区研究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
阐述了可持续发展理论、林业生态经济理论和区域经济理论,根据国家对林业新定位的要求和林区发展现状,从林业生态经济新视角,对我国国有林区的职能和目标进行了新的战略定位,为全文研究构筑了理论基础。
构建了林业生态特区的林区发展模式理论,对林业生态特区的基本框架进行构筑,对林业生态特区的组织和运行进行了设计。
研究现行国有林区产业体系,构建以生态产业为主导的林业生态特区新型产业体系框架,论述新型产业体系的发展序列和产业组织的内容,并对产业体系进行了经济分析;同时,提出林区新型企业培塑方案,论述了新型企业的运行模式和企业制度安排以及运行行为评估和盈利模式。
论述了林业生态特区森林资源要素向公益化方向配置的目标、要求和特征,提出国家建立国有森林资源管理体系直接经营管理国有森林资源的体制和内外双环的国有森林资源监督体系的建议。围绕森林生态建设,对林区资金要素需求和筹资方式进行分析,重点研究国有森林资源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提出了建立国有森林资源生态效益税制度的补偿机制。分析林区新型劳动力角色和特征,提出了林区劳动力社会化配置的新机制。
论述林业生态特区制度安排,对建立明晰林业生态特区产权制度,以及生态经济市场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制度进行研究,形成林业生态特区经济运行的保障体系。
最后,提出现行国有林区向林业生态特区过渡的方案。为保证林业生态特区的建立,重点提出了现行国有森工林业局的解体、现行森工企业集团向实业性集团转变、现行国有林区经营性资本(产)战略性退出以及林区社会功能的落实等对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