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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制度作为一个生态维护和建设的综合性手段,被广泛地应用于陆地的生态保护,但在海洋生态补偿方面还存有很大的空白。对于日趋严峻的海洋保护态势来说,海洋生态补偿制度作为一个新兴手段被赋予更多的保护海洋环境、提高生态质量的意义。广西壮族自治区作为国内唯一一个临海自治区,有着独特的政策优势,而广西北部湾也是目前我国海洋生态保护最好的海域之一。但是近几年迅速发展的海洋经济给广西海洋环境带来巨大的压力,仅凭现有的法律制度难以有效应对,为了更好地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同时也顺应生态补偿立法研究之趋势,建议在广西建立海洋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本文从广西出发,确定海洋生态补偿的基本内容,借鉴国内外已有的制度和措施,以广西现有海洋生态补偿实践和海洋立法现状为基础,尝试提出海洋生态补偿立法建议。本文主要运用调查法、文献资料法,尝试对广西海洋生态补偿实践进行分析,针对广西海洋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提出海洋生态补偿立法建议。论文分为如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的研究要搞清海洋生态补偿的基本理论问题,包括海洋生态补偿的概念和内涵,基本理论来源,主体和客体,方式和标准。以此确定广西海洋生态补偿立法的基本要素。第二部分主要介绍国内外生态补偿立法和实践状况。通过介绍美国、欧盟、澳大利亚及世界其他国家的生态补偿实践以及参考国内已有的海洋生态补偿规定,来阐释国内外生态补偿制度和实践对广西的借鉴作用。第三部分为广西海洋生态补偿实践状况。根据调研考察的实际情况对广西海洋生态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本部分主要包括:广西海洋自然和社会环境状况分析;广西海洋生态补偿实践和问题探究。通过对广西的海洋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的特殊性进行分析;再根据笔者实地考察调研所了解的海洋生态补偿实践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第四部分为针对广西实际情况尝试制定海洋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本部分主要包括:广西海洋立法现状;广西海洋生态补偿基本内容(原则、特征、主体、对象、立法形式和标准);广西的海洋生态补偿制度设计和立法方案及生态补偿制度所需要的保障条件。本部分根据广西海洋立法现状和海洋生态补偿的实际情况,确定立法形式和标准,提出改进和立法的建议,以及对如何保障广西海洋生态补偿制度和法规的实施进行制度构建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