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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的通俗小说包括“历史演义小说”、“英雄传奇小说”、“世情小说”、“神魔小说”、“公案小说”等等,其中有不少通俗小说就是通过对宋元话本的整理,从口头文学而变成的书面文学,如《三国演义》、《水浒传》、《三侠五义》、“三言二拍”等,这些书面文学有的亦再返回到口头讲唱,这对于当时的通俗小说来说,或多或少地让其保留着音乐文学的一些遗绪品质。还有一些通俗小说大多是对当时社会世情世态的描写,如《老残游记》、《孽海花》、《红楼梦》等,这些史部以外的群书,并非有意为了保存某种史料而写,但是在无意中保留了或反映出了若干史料,这种无意中保留着或反映出的事实,可能比史部群书的记载还真切。中国音乐艺术自宋朝以来,音乐形态发生了剧变,从“歌舞伎乐时代”逐渐进入了“剧曲音乐时代”,真正的大众音乐已经产生。本文主要以明清通俗小说中的一些关于当时民间乐人的记载为对象,将这些记载与专门研究明清时期乐人活动的资料进行比较、结合,以研究明清时期民间乐人的来源、组成、社会地位、艺术实践等等,就此以认识“剧曲音乐时代”大众艺术的形成以及形态特征。民间乐人就是活跃在民间的、专门从事音乐表演艺术的单个人或群体。本文是以明清通俗小说中记述或描写的民间乐人为对象,对当时民间乐人的音乐艺术实践、生存生活状况等等,做出的认识和研究。正文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探讨明清时期民间乐人的来源。通过查阅明清通俗小说对民间乐人的相关描写,并参阅明清时期的文人笔记小说,大致将明清时期民间乐人的来源分为几大类,即由乐工世家转化来的“梨园世家”;脱去乐籍的乐户子弟;江湖艺人;失去“恩主”的职业艺人;半农半艺的贫苦农民以及市井闲散游民等等。第二部分:分析明清时期通俗小说中描写的民间乐人的艺术实践活动,主要包括民间乐人演出的组织形式、常见的演出场所以及主要的演出内容。这一时期“大众音乐”的盛行,标志着中国古代音乐发展到明清时期已进入了“剧曲音乐时代”鼎盛時期。同时,民间乐人一系列的艺术实践活动,从另一个角度更为真实地反映出明清时期的社会经济、城市发展状况,这对于人们更好地了解当时的社会是有极大帮助的。第三部分:明清通俗小说中描写到的民间乐人的生存生活状况,真实地反映了这一群体在当时社会的地位。通俗小说中对乐人的相关描写可认为是当时社会真实情况的再现。文人写作除了自己的创作,还包括对乐人演出脚本的整理。而这些作品的完成需要乐人将其搬演到舞台上,需要乐人为其传播,故当时的文人对乐人的心理情态是复杂的、矛盾的。从明清小说对乐人的记述来看,文人一方面瞧不起民间乐人,另一方面又对民间乐人怀有感激的心理,这种复杂心理的产生,是封建社会长期以来对乐人压迫形成的思维定势。从当时的情况来看,文人和乐人在创作上的和谐结合是空前的,文人和乐人在艺术合作上的相辅相成是前所未有的。第四部分:讨论民间乐人的艺术实践活动对明清通俗小说和对当时社会的影响。民间乐人多数就是通过习诵一些稗官小说从事艺术表演的,他们的艺术实践对于通俗小说的传播以及明清时期一些通俗小说特别是英雄传奇的产生,都起到了促进作用。同时,他们作为平民艺术的实践者,有力地促进了城市与乡村之间的艺术交流,拓展了“民众音乐”的舞台。第五部分:结语。民间乐人作为平民艺术的实践者,他们在艺术实践过程中,一方面会促进艺术的传播,另一方面,在不断表演传播的过程中,容纳、吸收各地的特色,产生新的音乐艺术形式,这对中国“剧曲音乐时期”的形成有着极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