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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探讨的是我国驰名商标淡化认定的具体因素的内容,包括研究是否考虑混淆、主观要件以及这些因素在适用时是否有一定的先后顺序。其次论证的是在我国实践中,对驰名商标淡化认定应在商标民事侵权案件和商标确权授权行政案件上作出区分。现有的司法解释已经在行政案件中对淡化的认定作出了五项因素的规定,该规定在实践中如何被运用,以及如何适用到民事案件中也都是本文要探讨的内容。最后,本文将反思驰名商标淡化理论是否在实践中给予驰名商标过分扩张的权利,淡化认定的因素是否应当体现驰名商标禁止权的边界所在,旨在为我国淡化规范的体系化提供一些有价值的思考。总之,本文通过对淡化理论的梳理、现存立法的情况的逻辑分析和现有司法实践的考察,旨在为我国驰名商标淡化认定因素提供完善的意见。本文首先介绍了淡化认定的理论依据与司法实践。第一是通过对淡化概念来源的回顾,介绍了淡化与反不正当竞争的渊源关系,探究了淡化行为的损害对象。通过比较淡化和传统商标侵权认定采用的混淆理论的不同之处,强调在淡化侵权中不要求存在来源混淆。第二对比了美国、欧盟和我国对于驰名商标淡化的具体规定,综合分析了这些不同的立法。第三简要介绍了笔者查找案例的总体情况,解释了筛选样本案例的标准,以及笔者对样本案例的分类和归纳。其次分析了民事案件中的淡化认定。第一介绍民事案件中出现的商标侵权行为的多样性特征,以及与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交叉,分析主观因素在美国立法与中国实践中的不同表述。第二归纳总结了民事案件中对淡化认定的两种思路,一是将被告侵权行为归纳为“广告性商标使用”,二是从三层认识对淡化行为进行认定,分析了两种思路的合理性与影响。再次分析了行政案件中的淡化认定。第一研究了在适用《驰名商标司法解释》第9条第2款时,三层认识在行政案件中的运用和发展,分析了三层认识的优劣和影响,并从三层认识和其他一些性质案件中归纳出淡化认定的具体考虑因素,并认为其中的一些考虑因素也被后来2017年的司法解释所吸收。第二分析司法实践对于《授权确权规定》第13条五项因素的具体使用。最后为我国驰名商标淡化认定的完善。第一通过对民事案件中呈现出的特点,对淡化行为作出界定,对民事案件适用的淡化认定因素作出归纳。第二通过对《授权确权规定》第13条的分析,结合案例样本,总结归纳行政案件中适用的淡化认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