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选举制度是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化程度的重要标志。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通过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权力。人大代表既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更是人民意志的维护和实现者,人大代表的选举也关系到我国民主进程的推进。基层人大的选举是民主政治的起点,其直接选举的方式更能体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本质和要求,其选举质量的高低将影响广大选民的切身利益。目前,由于对选举过程监督机制的缺位,基层人大的选举中频繁出现贿选、舞弊、选举流于形式等现象,严重侵害公民的基本权利,破坏选举的公正性和合法性,阻碍选举制度发挥应有的功能。在我国建立对选举过程监督的选举观察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本文从基层人大代表的选举入手,展开了对选举观察制度的研究。选举观察是选举监督的一种最直接有效的方式,蕴含着民主、程序正义、公民权利保障的宪政价值,从现实需求的角度,在我国基层人大引入选举观察是必要的,在公民民主意识增强和成功的经验基础上推行选举观察也是可行的。国际选举观察已成为二战后最主要的监督形式,并逐渐实现制度化的运作,为选举观察在我国的实行提供了借鉴。到目前为止选举观察已经在中国的村委会选举中开始发挥独特的作用,在取得良好的效果的同时还存在观察范围窄、观察员来源单一等问题。要建立我国的基层人大选举观察制度,首先应将选举观察纳入法律规范中并制定一定的原则,使选举观察法制化;其次要设立单独的选举观察机构、建立观察员制度,加强选举观察自身制度建设;最后,要建立长程观察机制,细化观察内容并公布观察报告,强化选举观察的运行,发挥监督选举的作用。选举观察制度的构建,能够减少和防止基层人大选举的违法行为,保证选举的公平公正,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对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