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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帝国的预备立宪是近现代中国政治发展史的重要事件之一。在庚子国变后为救亡图存,当时中国政府在朝野倡议下宣布“仿行宪政”,试图建立君主立宪,拉开了清末民初政治变动与思想交锋的序幕。而关于这一时期的思想史研究,立宪派、革命派政治思想长期是研究热点。但这并非清末民初中国政治思想的全部。以赵炳麟、于式枚、胡思敬、刘汝骥、陈夔龙等为代表的部分官员,积极倡导缓行立宪,形成了缓行立宪思想。本文旨在于先前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拓宽、做实关于清末民初中国政治思想的研究,进一步研究此时期的缓行立宪思想,以丰富近现代中国政治思想史的研究。同时深入考察缓行立宪的理念主张、时代影响及其社会政治基础。在晚清,部分枢臣、台谏言官、翰林学士与督抚既不反对立宪,也不主张激进立宪,而是力求审慎稳妥的渐进式改革,以此建立符合中国传统与国情的立宪政体。他们对于立宪所要型塑的权力结构、改革的实施步骤有着不同于立宪派和革命派的思考。这就是本文所阐述的缓行立宪思想。本文将通过对缓行立宪思想的深入研究,把握缓行立宪者对中国政治传统的尊重,并为充实关于清末民初中国政治思想的研究做出绵薄努力。在官制改革方面,缓行立宪者认为在中国立宪的总前提是“尊君威、振君权”,皇帝的权威与权力被视作政体改革不能逾越的底线,要积极巩固皇帝的政治实权。根植于中国历史传统与清末政局,缓行立宪者认为立宪必须防备“大臣专制”,也即严防内阁总理大臣的专断权力。为此,他们以史为诫,连番上疏要求缓设责任内阁。缓行立宪者的努力并非全然无效,晚清立宪改革中的的官制官规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缓行立宪者的影响。而其中影响最大者,在于缓行立宪者成功阻击了袁世凯等权臣速设责任内阁制的图谋,并保存了军机处、都察院、吏部等传统机构,同时臣僚面向皇帝的具奏入对权也得到了保留,成为缓行立宪者带给中国近现代政治进程中微弱而短暂的影响。在改革策略上,缓行立宪者反对激进变革。他们基于民本关怀,主张重视民生、体恤民力,要求改革要顾及人民承受能力。朝廷应在区别事务轻重缓急的基础上,渐进式地推动各项改革。但是他们在坚持民本立场的同时,并未改变尊崇皇权的基本主旨,与近世民权主义的主张有着重大差别。回溯缓行立宪思想资以生成的社会政治基础,其中既有经科举制度带来的中国传统政治思维的熏陶、也有政界派系斗争与利益分配的影响,亦有基于复杂严峻国情的现实考量。这些复杂的因素与外来政治理念交融激荡,共同催生出缓行立宪思想。而缓行立宪思想之所以影响甚微,又根源于弱势的清政府无力处理好变化社会中集中权力与开放参与的矛盾。站在后人的角度,在清末民初的政治大潮中,波澜壮阔的历史似乎仅由立宪派、革命派和清廷当权者在书写。20世纪初的中国迅速走向了激进和革命,兴民权、建民国成为了时代主旋律,而中国却也因此陷入了权威高度碎片化的半个世纪,直到1949年才重建了稳定而强大的政治秩序。回望过去,在字里行间悉心倾听前人声音,审视被时代风云所遮蔽的缓行立宪思想,以挖掘其思想价值、资今人借鉴,以期在政治发展中更加珍视我们中华民族的制度资源与文化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