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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主管机关从事或控制的海上人命救助是救助制度中比较特殊而重要的形式,但以往对此进行的研究并不多见。我国主管机关的介入使海上人命救助的法律关系变得复杂化,实践中人们对我国主管机关从事和控制下的海上人命救助的行为性质、责任属性等存在争议和误解。为此,本文将结合国内外法律和国际公约的相关规定,立足于我国海上人命救助实践,对我国主管机关从事或控制的海上人命救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问题展开讨论,通过分析和论证,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和建议。本文共分四章对相关问题展开研究。第一章我国主管机关实施海上人命救助概述,界定了海上人命救助的我国主管机关涵义以及其与其他救助机关的联系,分析了我国主管机关实施的海上人命救助的定义、类型及性质,为进一步讨论责任问题进行铺垫。第二章讨论了我国主管机关从事海上人命救助致人伤亡时,主管机关赔偿责任性质、承担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及免责事项。第三章对我国主管机关控制下的其他救助力量的救助依据、其他救助力量与主管机关关系以及我国主管机关应负责任三方面进行论述。第四章分析了国内外立法和国际公约,指出当前我国主管机关实施的海上人命救助存在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