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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作为法家的代表人物,融“法”、“术”和“势”为一炉,开创性地完成了法律的体系化和理论化的历史使命。他的法律思想改变了法律散乱不堪、缺乏理论深度的历史现状,树立了全新的“以法为本”的治国理念,对后世封建皇权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研究韩非的法律思想不仅有助于深入了解其法律思想本身,还有助于了解整个中国古代的法律思想,为目前的法治现代化建设寻找更多的民族传统。从整体上说,本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韩非法律思想的理论基础。这部分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的,分别是:(1)人性论。休谟曾经说过人性是一切科学的逻辑起点和逻辑归宿。韩非关于人性的思想直接影响到其法律思想的构建。(2)历史观。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反映社会存在。韩非生活的历史时代将决定其产生什么样的法律思想。第二部分,韩非法律思想的内容。这部分主要从四个方面展开的,分别是:(1)“禁暴止乱”的国家起源论。客观上说,韩非关于国家起源的观点是有其历史局限性,但是其进步意义是不言而喻的。(2)“以法为本”的“法治”理论。韩非非常重视“法治”,认为君主只有依靠法律才能把国家治理的好,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君主也只有通过“法治”,才能牢牢地把皇权控制在手中。(3)“轻刑伤民”的重刑说。韩非认为轻刑不能达到抑制犯罪的目的,是对人民的伤害。相反,严刑峻法可以达到抑制犯罪的目的,能保护人民免遭刑罚,维护了人民的利益。(4)“法”、“术”、“势”相结合的理论。韩非将“法”、“术”、“势”三者融为一炉,这是其法律思想的重要特征。要研究韩非的法律思想,就必须要把“法”、“术”、“势”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第三部分,韩非法律思想的评价。韩非的法律思想众采百家,使法律思想更体系化,丰富了封建君主的统治方法,同时也丰富了中国古代的法律文明。但韩非法律思想也具有历史局限性。秦始皇在韩非法律思想的影响下,任法而施,变法治为罚治,加速了秦朝的灭亡。而且韩非的思想过于注重功利,淡化仁义。他还认为人民群众的心智是不全的,犹如婴儿,严重贬低了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韩非的思想对后世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后世的王朝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中华民族的法律建设,需要我们研究和挖掘传统法律文化的精华,对建立和完善中国法律制度做出有益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