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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西北局(简称西北局)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共中央在西北地区建立的中央局。它是在西北地方党组织发展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萌芽于大革命时期,奠基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其前身是陕甘宁边区党委——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和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1941年5月成立,1954年12月撤销,历时13年。西北局党的组织系统是其整个组织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由机构、组织和党员三个子系统构成。其中,机构包括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组织包括同级党组织和下属党组织。同级党组织是指非党组织系统的政府党团(组)、军事系统党组织和群众团体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是西北局党的组织系统的基础和细胞。在建国后西北局的建党工作中,有宗教信仰的少数民族入党问题别具特色;在整风、土改和运动中整党是西北局基层党组织发展和巩固的根本途径。西北局成立前,中共中央和陕甘宁边区党委就在西北地区建立过一些民族工作机构,特别是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西北局成立后,在其工作机构中除了设立专门的民族工作委员会外,在其他重要部门,如统战部、中央调查研究局第四分局等部门内也设置了从事民族工作的分支机构;不仅如此,边区政府也设置了民族事务委员会,学校系统也建有专门的民族学院,所有这些合成一个民族工作系统。民族工作系统是西北局组织系统的最大特色,是民族区域自治的重要组织保证。陕甘宁边区时期,西北局提出并实践了回民自治。建国以后,西北局提出了西北民族区域自治实施计划,并领导实现了省级以下的民族区域自治。西北局的同级组织是政府、军事和民众团体三个系统。后三者虽然各有其隶属关系,但在工作中均接受西北局的领导,西北局通过大政方针和一系列的组织措施来实现对它们的领导。党政军民关系从领导上讲都是党内关系。但是,西北局成立前后,陕甘宁边区的党政军民之间曾存在着党政民不分,军政民不团结、各自为政和对西北局闹独立性等不正常不协调的关系。为了理顺关系,1942年西北局高级干部会议确立了党的一元化领导,边区党政军民各系统开展了整风运动和“双拥”运动,使党政军民各组织得以协调而正常的运转。西北局是中共中央在西北地区的派出机构和代表机关,受中共中央直接领导,负责中央政策在西北地区的贯彻执行。西北局在中共中央的直接指导下创造性地执行中央的政策。西北局与其他中央局之间,在组织上是相互独立的“块块”关系,各成系统;工作中是协作关系,相互支持、相互学习。西北局与其他中央局相比,既具有中央局的共性,又与众不同,有自己的特色。西北局作为中共中央组织机构大家庭的一个重要成员,是中共在西北地区的最高领导机关;它的设立是中共中央的一种组织措施,其立废皆与党的“统一”领导直接相关;它的组织系统的演变反映了中国革命形势和党的任务的变化,表征着中共历史方位的变化,说明中共的组织建制逐步向正常化轨道转化;它的组织系统及其组织行为为中共中央的政策在西北地区的执行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证;它在组织运作过程中创造了党外人士座谈会和民族自治两大民主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