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世界多国爆发的金融危机让人们逐渐意识到了传统金融监管模式的许多局限性,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即在于忽视了市场力量在金融监管中的作用。新的巴塞尔协议肯定了市场力量在金融监管中的重要地位,使得人们对市场约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国外学者为此也进行了大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相比之下,国内学者对这方面的研究还比较欠缺,需要更多更深入的讨论,本文即是这方面的一次积极尝试。 本文首先对市场约束的研究范畴进行了界定,接着从金融市场的脆弱性解释了监管的必要,再从传统银行监管理论的缺陷出发,解释为什么市场约束越来越受到各国银行监管者的重视。随后在此基础之上对市场约束的作用过程和方式做了比较详细的阐述,并对市场约束与官方监管和银行自身内部控制进行了深入的对比,得出只有三者相互结合,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银行的风险,取得良好的监管效果的结论。而后,利用世界上80个国家金融监管和金融发展的数据,分析了市场约束的相关制度因素(法治程度、政府的金融监管权力、私人监管能力等)与银行发展及金融发展的关系。实证结果表明阻碍市场约束的制度因素(如政府拥有银行程度和明确的存款保险制度)也会阻碍银行及金融的发展,而保证或增强市场约束的制度因素(如私人监管能力及产权保护程度)亦会促进银行及金融的发展。所以市场约束的充分发挥不但会增强金融监管的有效性,而且也会对金融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文章最后探讨了有效市场约束的前提,及我国加强市场约束力量来监管银行业的制度基础。我国要加强市场监管的作用必须要完善以下制度:银行治理结构、信息披露制度、存款保险制度及法律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