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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上市公司出现很多信息披露丑闻,从最初的琼民源到2010年深圳交易所对40多家上市公司进行处分,这一系列的上市公司都出现各种信息披露问题,严重的影响我国资本市场的运作和投资者的利益。那么为什么中国的上市公司会出现各种信息披露问题?怎样才能够更好的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这一直是摆在学者们面前的一个重大问题。本文通过对以往研究的回顾和分析发现,影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因素很多,但具体来说可以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外部治理机制,另一方面是内部治理机制。外部治理机制从而公司外部来对企业公司治理产生作用的,而内部治理机制主要是从公司内部来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本文为了研究怎样能够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将外部治理机制和内部治理机制放到一个框架下进行研究。而外部治理机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外部法律环境,而内部治理机制中最重要的是内部治理水平。于是提出外部法律环境、内部公司治理水平对信息披露质量的研究。希望通过理清三者之间的关系,从而找出提高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方法。 为了能够弄清上述的问题,本文首先通过理论上证明三者之间的关系,然后再使用实证方法来证明。在理论上,本文发现外部法律环境主要是通过合法性机制来影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而内部公司治理水平是通过信息传递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影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在实证方面,本文以2005-2007年在深圳交所上市的公司为研究对象,并选用樊纲、王小鲁等编制的中国市场化指数以及其子指数衡量外部法律环境来进行实证研究。实证研究表明外部法律环境和内部公司治理都对信息披露质量有着显著的影响,并且在好的外部法律条件下,外部法律环境和内部公司治理一些因素呈一定的互补的关系,而在较差的外部法律条件下,外部法律环境和内部公司治理一些因素具有一定的替代关系。最后根据理论和实证结果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