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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基于功能语言学的理论基础,运用语用学以及认知语言学等理论研究光杆名词和“一量名”形式的指称和表意功能。重点在于对语言形式与指称功能之间的关系、指称意图与语言形式的选择等问题进行探讨。本文主要观点如下:指称形式和指称功能之间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光杆名词和“一量名”形式能够自由表示不同的指称功能,但同时它们也有各自能够表示的典型和非典型指称功能。在表示同一指称功能时,两种形式都有能够独用或者互换使用的情况。本文基于功能语法的观点,确立出四种独立的指称类型,分别是指称和非指称成分、显指和隐指成分、类指和非类指、定指和不定指。另外还有两种类型,分别是有指和无指、特指和非特指。无指是非指称成分中最为典型的一种情况,并且它的产生主要是受句法位置所影响,或者体现在某些已经构式化的结构中。特指和非特指并不是独立的指称性质,它们是不定指名词在特定条件下产生的两种解读。在章节安排上,重点选取类指、定指和兼指情况分别进行考察。除此之外我们也阐释了剩余几组指称类型下(非指称、隐指)光杆名词和“一量名”的使用情况。之所以将类指、定指和兼指作为统领全文的核心内容,是因为光杆名词和“一量名”在表示这三种指称性质时灵活自由且差异较为明显。而相对而言,尽管非指称、隐指成分也是从话语功能划分出的概念,但因其性质上的特殊性,它们的出现需要较多限制条件。表隐指性质,光杆名词是其典型的语法手段,而“一量名”能够自由使用的情况较少,除非是有些已经隐喻的用法,像陈述性且充当分句的“一量名”的特殊情况,它是说话者采用隐喻式的手段来表达情态化的主观强调。非指称性质涉及的情况较多,因此本文只选取了典型的“是”字判断句结构进行考察。而当名词短语能够产生非特指解读时,需要严格的语法条件限制,也就是出现标示未然事件的语法特征,一旦满足这个条件,光杆名词和“一量名”形式并没有使用上的差异,因此对于非指称、隐指性质和非特指解读,我们更着重考察其属性特征。在表示类指功能时,“一量名”是表类指的非典型语法手段,它形成的类指句有描写性和个体事件性的倾向,并且常与主观评价色彩的词语共现。整体上,它重在表现说话者的主观态度和评述性,“一量名”类指句可以增强理据性,强化言者立场。而光杆名词类指句有强烈客观性的倾向,它表述的是具有恒久性或复呈性的规律,除非以泛称性整体概念呈现,强化类别内部的统一性和聚合性,不然难以出现在主观评价句中。在表示定指功能时,“一量名”也是其非典型语法手段,我们区分了非常规形式用和非常规语境用,“一量名”定指用法是一种非常规形式用,并借此阐释了绝对定指语境的类型和重要性。在绝对定指语境下,语法形式和句法制约已经不重要,当某些倾向型定指结构中名词却产生不定指解读时,也是因为缺乏了绝对语境的限制条件。其次,对“一量名”起限制作用的语境条件一定会对光杆名词产生同样的制约效果,但是对光杆名词产生约束的句法条件却不一定能对“一量名”产生同样的作用,这是光杆名词和“一量名”表定指功能的差异之一,另外的不同点就在于话语信息结构的影响。倾向于使用“一量名”形式的定指句更多的是对话语状态而不是听话者信息状态相关。而两种形式基本可以互换使用的情况更多的是对听话者信息状态而不是话语状态相关。另外本文介绍了一种特殊的指称现象,即“兼指”,兼指句具有“篇章特性”。它常在叙事语篇中出现,在这个叙事语篇首先存在一个具体的阐释对象,通过这个事件引出对这个语篇主体或是具有相同属性的一类对象的阐释,兼指句的内容常常与主体所发生的事件相关联。实体提前引入话语是使得名词获得定指解读的重要条件,但并不是绝对条件。同时个体关涉型语篇语境也是“一量名”类指句出现的典型环境。一旦所在句的事件性弱化,事态性又有所增强,那么此时名词会产生兼指的解读。因此位置的灵活性、弱化定指句和类指句的绝对条件以及与前后语义间的承接或者转折关系为兼指句发展成篇章衔接成分提供了可能性。兼指句在语篇中构成了两种典型的语义模式,具有转换或推进话题的篇章建构功能,同时兼指句还表达了说话者的主观态度,因此具有了特殊的表达功能。“一量名”形式是表兼指的典型语法形式,相较于此,光杆名词则是非典型语法形式,它们之间构成了<一量名,光杆名词>的语义等级,即能够使用光杆名词表示兼指的情况基本可以使用“一量名”形式,但是能够使用“一量名”形式表示兼指的情况却不一定能够使用光杆名词。本文的具体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三大方面:首先,综合论述国外语言学界和国内语言学界关于指称性质和功能的研究情况,并就此确定汉语几大重要的指称类型和界定它们的指称性质;其次,考察和分析两种语法形式表不同指称功能的使用差异,最后是总结全文。具体而言,本论文框架如下:第一章是绪论,主要阐明本论文研究对象选取的典型性,研究任务的合理性以及本论文研究的意义所在,针对当前国内外的研究现状进行了清晰的梳理,并阐明了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之处,同时还对论文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进行逐一说明。第二章是主体第一部分,首先就国内外学者对名词性成分指称的分类进行分析整理,并在此基础上不同的指称概念进行界定,最后就不少概念层面上存在交叉上的指称性质进行重新判定。第三章至第五章是主体第二部分,考察现代汉语中光杆名词和“一量名”形式表不同指称功能时的使用差异。相关指称类型下,不同语法形式能够使用的典型程度和所受句法限制都是不同的。有时这两种语法形式之间可以互相替换,而有些情况下却只能独用。本文从句法语义层面和篇章功能两个方面对光杆名词和“一量名”的使用进行详细的阐释。第六章是主体的第三部分,除了核心主体部分对定指、类指和兼指进行的考察,本文还对非指称、隐指性质和产生非特指解读下的光杆名词和“一量名”的使用进行分析。首先是针对存在争议的“是”句判断句和否定辖域以及动宾关系中名词性成分的指称性质进行判定,并就“一量名”和光杆名词在其中的差异分析。最后是针对一类特殊的陈述性质且独立充当分句的“一量名”的指称性质、构造特点和表达功能一一进行考察。第七章是本文的结语。归纳本文的主要结论以及创新之处,同时指出不足和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