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整体社会进程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农村妇女权益有了一定的保障。然而不可回避的是农村妇女发展仍存在很多障碍,权益依然得不到充分保护,损害她们权益的现象频现,如受教育途径不畅,在家庭中人格尊严受轻视家暴现象激增,合法财产继承权益受排挤,政治参与意识不高,这些本应是农村女性作为社会公民生而获得的权利,得到法律的保障,然而却在后天的文化观念下成为权力和资源争夺的牺牲品,自我发展的权利被弱化甚至被剥夺,在实践中,农村妇女权益屡屡受到侵害,农村妇女已然成为了所谓的“权利黑户”。调查发现以村规民约为代表的传统旧观念及其外在表现形式是阻碍农村妇女进一步发展的深层次原因,这种阻碍力量是需要通过开展切实而持久的行动来逐个攻破的,村规民约是村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共同商议制定的,并要求全体村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但近年来村规民约侵犯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事件不断增加,弊端逐渐显现。因此协助农村妇女中先进积极分子认识到当前的障碍并开展以能力建设和关系建设为目标的长期发展计划,动议她们积极参与到修改村规民约的行动中来,在此过程中注重不断挖掘潜能,以达到维持自我发展。基于这样的背景,本文拟从社会工作的优势视角和增权理论出发,要寻找村规民约中不合理的侵权条款与农村妇女的关系,协助认识,社工在其中要创造一种情境脉络,协助她们发觉自己的力量与资源,协助她们确认自己是改变不合理条款的媒介,足以凭借自身的力量来影响资源分配,获得公平地对待。社会工作者在这个过程中充当辅导者和联络人角色,帮助联系村两委、村民组长、农村妇女代表以及县乡领导与相关领域的专家共同启动村规民约的修订,重要的是对农村妇女进行一个能力和关系建设的培训,同时提供稳定的社会支持,使能力和技巧得到更充分的培养,关系得以维持,最终通过自身力量获得更多控制他们生活的资源和手段。通过文献分析和深入的个别访谈,调查村规民约的不合理之处,并且探索改善这种现状的可行性途径和相应采取的措施。动议对村规民约进行一次盘查和规范,增强领导干部和草根人群的意识,创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