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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化金融改革的大趋势和背景下,我国的银行业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时期,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早已不是新鲜事物,微信银行、私人银行等越来越多的创新产品和个性化服务被人们所熟知,银行与公民的日常生活都紧密相连,几乎每个人都已经是、或者即将是商业银行领域的金融消费者。但是,商业银行不是公益组织,而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金融企业,在经营和服务中往往利用其强势地位、信息的不对称、以及名目繁多的有偿服务,直接或者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比如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隐私权等。而消费者在权益受到损害后,由于自身维权意识的淡薄,或者缺少维权的途径,难以获得有效的救济。因此,本文立足于金融领域中的消费者群体,选取商业银行领域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为主要研究对象,并通过专业的视角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合理化建议,试求从公共管理的角度出发,探索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能够有效维护商业银行领域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途径。
本文以商业银行领域金融消费者的相关概念及权利作为切入点,首先从我国商业银行领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不足、难点等社会现状中提炼问题;其次,借鉴英国、美国、加拿大等西方国家和日本的先进发展经验,立足于当前我国实际的基础上对突出矛盾和问题进行科学分析;最后,再将分析结果运用于解决问题,提出完善此领域公共管理的三大体系和合理框架:一是加快完善立法、明确商业银行领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范畴和法律体系,二是着力构建由人民银行主导,银监会、地方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多层次监管组织体系,三是积极发挥商业银行内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银行业协会等行业自律体系的协调作用,并着重从构建原则、定位方向、机构职能、具体管理措施等方面,详细阐述如何有针对性地加强我国商业银行领域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本文以商业银行领域金融消费者的相关概念及权利作为切入点,首先从我国商业银行领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不足、难点等社会现状中提炼问题;其次,借鉴英国、美国、加拿大等西方国家和日本的先进发展经验,立足于当前我国实际的基础上对突出矛盾和问题进行科学分析;最后,再将分析结果运用于解决问题,提出完善此领域公共管理的三大体系和合理框架:一是加快完善立法、明确商业银行领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范畴和法律体系,二是着力构建由人民银行主导,银监会、地方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多层次监管组织体系,三是积极发挥商业银行内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银行业协会等行业自律体系的协调作用,并着重从构建原则、定位方向、机构职能、具体管理措施等方面,详细阐述如何有针对性地加强我国商业银行领域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