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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城中村”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而“城中村”的改造,已经造成了很多社会问题和矛盾。在这些冲突当中与被征地农民关系最密切的是由于土地补偿费用的分配不均或分配方式不当所引起的冲突。建设和谐社会和保护人权是当代中国所积极倡导的,因此,补偿征用的“城中村”土地,并且在法律层面去探索目前还有待完善的社会制度,利于保护农民利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本文分为三部分,即引言、正文、结论。正文将分成五个部分来分析和研究“城中村”改造中的土地征收补偿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第一部分介绍了西安市“城中村”改造中的土地征收补偿情况,主要分析了西安市目前的土地征收补偿的现状与拆迁补偿安置的办法,并且通过分析指出了西安市在“城中村”改造的土地征收补偿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第二部分阐述了“城中村”的概念及其形成原因,并且分析了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历史.第三部分从立法上的、观念上的以及执法方式上分析了“城中村”改造中土地征收补偿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第四部分对比分析了国外土地征用和补偿立法,并归纳出了国外能够为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提供先进经验的方面。第五部分提出完善我国“城中村”改造中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具体建议。从六个方面提出完善的建议:以“公正补偿”为征地补偿原则;明确土地征收补偿的受益主体;保证土地征收程序的公正公开;扩大补偿范围;丰富补偿方式;建立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要树立科学的立法理念,构建相关的法律规范,建立严格的完善的征地程序,建立公正的补偿立法,明确公共利益概念的原则,继续加强政府职能,建立明确的程序,监控程序和有效的补救措施,以保护农民的利益。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写作,为我国“城中村”改造中的土地征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并且希望通过对我国“城中村”改造中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研究和探讨,能够对我国土地征收工作的健康运行和快速发展有所裨益,从而实现保护农民利益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