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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而出现的一个规模庞大的特殊群体,是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结构发展变革的重要力量。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到目前为止,我国绝大部分农民工的养老保障没有得到政府的尊重和有效维护。2009年岁末,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的出台,是应对农民工群体流动性较强做出的积极探索,但是由于它主要针对的是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的参保人员,而大多数工作不稳定、收入水平不高的农民工却没有被涵盖。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探索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各具代表性的养老模式也遍地开花,但由于制度、技术、基金等原因,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这一瓶颈始终难以突破。归为一句话解释:那就是中国属地化财政管理不能很好的满足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携带方便”的权益要求。欧盟作为一个集政治实体和经济实体于一身的区域一体化组织,是一个拥有27个国家的超国家联盟,其内部发展不均衡的社会经济状况和复杂高频率的流动就业和移民问题都与当代中国农村劳动力快速流动就业所带来的养老关系转移问题有着内在的相似性;而欧盟针对此问题采纳的“分段计算”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工作流动与社会保障权利的统一,这些制度安排也显示出区域间较强的合作精神和高超的集体智慧。因而从欧盟层面来研究和探讨其相关制度设计作为我国在全国统筹实现前的过渡性方案也是很有借鉴意义的。因此,本文的写作核心是:立足中国国情和农民工自身的特点和需求,以欧盟为镜,认真学习借鉴欧盟相关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方面的经验,从而为研究和探讨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本文首先回顾了国外有关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理论及欧盟在社会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方面的成功经验,梳理和总结了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政策规定和各地的实践情况,在此基础上借鉴欧盟“分段计算”模式和解决思路,提出在保障农民工养老权益的前提下平衡地方利益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