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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会计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所共同关注的问题。自20世纪以来,西方发达国家掀起了一次又一次的合并浪潮。我国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立足规模经济做大做强、跻身世界知名企业行列,已成为我国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追求的重要目标,因此近年来我国企业的合并案也越来越多。在会计实务和理论中,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孰是孰非,从来难有定论,但在这样一个英、美等发达国家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纷纷取消权益结合法,采用购买法作为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的唯一指定方法的国际背景下,2006年2月25日我国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合并准则却明确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按照类似于权益结合法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并规定上市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由此给了权益结合法一个法定的“生存空间”。为了研究中国境内上市公司实施新企业合并准则实施一年来所发生的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实际运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本文选取了沪深两市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上市公司为样本,根据其公布的2007年年报,通过对其合并时间、行业分布、大股东特征、并购方式以及合并关系等方面的统计来分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我国应用一周年来的实际运用情况以及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上市公司带来的经营业绩、财务指标、被并方净资产的计价评估等方面的影响。然后,本文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反映出在实际运用中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存在的些许问题。综上所述,本文将主要采用规范研究加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研究及典型案例研究的方法对当前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合并使用的会计方法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以企业合并相关理论为理论背景,从经济实质和现实国情角度出发结合我国的并购案例进行归纳和分析,探讨新准则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在实务中的运用现状以及在理论和实务中有待改善的问题,为企业界提供可以借鉴的理论依据和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