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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航空运输业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发展,加上各国航空运输企业对民用航空器的能效和运载力的更高追求,民用航空器进口量将日趋增多。中国作为目前世界经济发展最快的发展中国家之一,其航空运输业也正在蓬勃发展。民航的持续快速发展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WTO《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旨在追求民用航空器贸易自由化,要求参加方不得用与WTO规定相抵触的方式来限制民用航空器进口。与此同时,民用航空器进口关系到国家外交与外贸政策、民航安全和经济利益、民用航空器制造业发展等重大问题。由于《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是诸边协议,许多国家出于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考虑未加入该协议,而对民用航空器进口设置了管理制度。如何协调这两方面关系,对民用航空器进口进行适当管理已成为我们必须关注的问题。本文由六部分组成,近四万字。采取比较研究方法和历史研究方法,较全面系统地研究了民用航空器进口管理法律制度。第一部分“基本理论”,研究了民用航空器的基本概念和法律属性、民用航空器进口管理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提出民用航空器是一种特殊动产,具有准人格属性。指出了民用航空器进口管理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认为其会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发展。第二部分“进口管理机构及其职能”,探讨了民用航空器进口管理所涉及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能,将进口管理机构分为专业性管理机构和综合性管理机构。专业性管理机构为各国民航局,其从民航安全和运力控制角度管理民用航空器进口。综合性管理机构为各国外贸和关税管理机构,其从外贸发展和国家税收的角度管理民用航空器进口。第三部分“进口经营者资格制度”,阐述了民用航空器进口经营者的分类,即为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通用航空运输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指出民用航空器进口经营者应具备一般外贸经营者资格,再从实体和程序角度分析了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通用航空运输企业所需具备的特殊资格。第四部分“进口许可制度”,研究了WTO框架下民用航空器进口许可制度、我国进口项目审批制度和进口许可制度,分析了民用航空器进口项目审批的依据和内容,对民用航空器进口许可的法律特征和法律依据进行了研究。指出了我国民用航空器进口项目审批存在的导致运力过剩、自主性不够的弊端,并提出了制度修改和完善意见。第五部分“反补贴制度”,阐述了WTO框架下民用航空器补贴与反补贴制度,列举了几大著名的民用航空器补贴案,对中国大飞机项目补贴政策进行了法律思考。分析了民用航空器补贴案的争议焦点,对我国大飞机项目补贴的依据和国外经验进行了研究。结合实践指出了反补贴措施在民用航空器进口管理上作用甚微。提出如何借鉴国外经验发展我国航空制造业。第六部分“进口关税制度”,阐述了进口关税基本要素及其功能、WTO框架下民用航空器进口关税制度和国内外民用航空器进口关税制度。指出了我国民用航空器进口关税过高的问题,提出了适当减免我国民用航空器进口关税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