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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文书送达是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送达的有效性直接关系着当事人的程序利益和案件审理的效率。随着互联网的广泛运用,法院逐渐将互联网引入送达程序中,网上送达也随之产生。网上送达作为网络技术与送达程序的结合而产生的一种新型送达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送达难问题,有利于保障诉讼程序顺利。但是,这种送达方式也面临着诸多制约和障碍。对网上送达进行深入研究,将为构建适应我国国情的网上送达制度提供科学有力的理论基础和明确的方向。
网上送达不同于传统送达,依托互联网络是其主要标志。网上送达借助电子网络新兴通信设备,打破信息传递的空间限制,带来操作流程的无纸化,从而最大程度上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提高法院解决民事纠纷的效率。国外在电子邮件送达、网络法院建设等方面有着可观的技术创新和司法实践。目前,我国不论是在立法方面还是司法实践上都涌现出很多值得肯定的做法,尤其是各地法院的积极探索尝试。但是,对于这种新兴的送达方式,理论界尚缺乏足够的关注。因此,深入开展对网上送达制度的研究具有较大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文章在借鉴国外理论与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立足国情,提出了构建我国网上送达制度的对策。首先是对网上送达这一新兴方式的概念阐述,并由此清晰界定电子送达、网上送达、电子邮件送达三者间的种属关系。其次是引入正当程序原则来衡量网上送达程序的合理性,正当的网上送达程序应符合程序便捷性、安全性与专业性的基本要求。最后是从法律、技术、观念等层面提出具体构想。法律层面上,要在体系上统一相关立法,要坚持确立当事人自愿原则,建立健全送达程序规范以及送达确认标准;技术层面上,要以安全高效的技术保障体系的建设为核心,为网上送达程序提供优质可靠的运作环境;人才及观念上,需要我国整个司法环境的观念革新,注重培养司法队伍人员的业务素质与服务理念,并逐步发展完善全国各级司法系统的网络硬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