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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是不同民族间进行文化交流的最直接手段。作为一种双语活动,译者所面临的是蕴涵着不同文化的两种语言。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绝非简单地把一种语言符号转换为另一种语言符号。每一种语言都保留其特有的文化属性,因此,正确处理语言中所包含的文化信息,是每一位翻译工作者必须面对的现实,也是提高译文质量的重要手段。作为译者,我们要正确认识翻译与文化的本质以及二者的相互关系。翻译在本质上是一种跨文化交际活动,是两种语言转换条件下的文化的交流和沟通。翻译与文化是不可分离的,我们不可能脱离文化研究翻译问题。因此,对于文化必须具有深刻的认识。文化是人类在生产、社会以及精神领域中所获得的成果,它具有系统性、群体性、开放性、时空性等特征。文学作品是一个文化信息的综合体。这些信息极为广泛,涉及文化的各个层面,而且显现形式不同,交际价值不一。组成文学作品的各种文化信息就是翻译的对象。文化信息可以划分为以下类型:(一)根据文化结构的层次可划分为物质文化信息、行为文化信息和意识文化信息;(二)根据文化信息的显隐程度可划分为显性文化信息和隐性文化信息;(三)根据文化信息在交际过程中的价值可划分为文化主信息、文化次信息和文化零信息。文化因素是承载文化信息的语言手段。文化因素具有以下几个性质:层级性,阻碍交际性,时间性,空间性和可变性。文化的特点决定了不同民族文化间的差异。不同文化的接触不可避免地会发生碰撞与冲突,从而给翻译带来种种困难。俄汉两个民族属于不同<WP=73>的文化体系,他们在语言上所表现的文化差异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原语文化中的概念在译语中无对应现象;(二)同一文化词汇在两种语言中所表示的概念范围不同;(三)同一文化词汇在两种语言中所引起的联想不同;(四)不同文化背景下产生的习语不同;(五)语言结构不同。加切奇拉泽曾谈及社会文化的差异给翻译所造成的障碍:“最费周折的,是翻译中传达日常生活的民族特有事物。有时候译者只好放弃等值处理的办法,而用普通的中性形式来代替。有时好不容易在译语里找到了与原著相对应的词语,但是使用这些词语时却隐藏着很大的危险:用另外一个民族特有的事物来代替了这个民族特有的事物,经验丰富的翻译家和翻译理论家也往往有犯这类错误的危险。”那么,在翻译中,如何尽可能地避免这些错误的发生,正确地传译民族文化因素呢?在探讨文化因素的处理时,人们常常仅限于具体方法的研究,使译者不能从整体上把握文化因素。笔者认为,处理文化因素之前,必须明晰文化因素传译的原则,只有明晰这些原则,才能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恰当的翻译方法。总的来说,进行文化因素的传译必须遵循如下原则:尽量保留,整体处理,适当放弃,积极补偿和动态处理。这些原则是正确处理文化因素,实现文化交流的保障。翻译中处理文化因素的方法多种多样,它们或是保留原作的文化信息,或是对原作的文化信息进行变通,或是舍弃原作的文化信息。这些方法包括音译法,直译法,替代法,补偿法(包括加词法和加注法),意译法和省略法。总之,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每一种语言都代表着一种完全不同的文化。翻译作为一种跨文化的交际活动,涉及到两种不同语言中的相异文化之间的转换。因此,语言能力固然在翻译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WP=74>文化意识对于一个合格的译者来说也是不可或缺的条件。译者不能单纯地将翻译看成一种语言转换的工具,而要建立起牢固的文化意识,从文化的角度入手研究语言的差异,去解决它给翻译所带来的困难。这需要我们一方面对文化因素要有系统的、全面的、具体的认识,另一方面,要在此基础之上,依据处理文化因素的原则合理使用翻译方法对文化信息进行灵活的处理,尽量减少文化间的差异给翻译带来的重重障碍,顺利实现翻译的最终目的——民族文化间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