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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权。人大监督权是宪法所赋予的,它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体现。国家的行政、审判、检察机关都必须接受人大监督,不承认或不尊重人大监督权,就是不承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人大监督权的实现是一个关涉宪政的问题。宪法为国家公法,在未实行前,一定有许多条件,即前提。具备了这些前提,才有宪政。从总体来看,我国的宪政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因为宪政建设的时间不长,我们还不完全具有上述实施宪政、落实人大监督权的前提。纵观我国宪政建设的现状,人大监督权存在下述三个方面的问题:即监督权的弱化、虚化和权威缺失。本文通过对人大监督权运作的全面解读,分析了人大监督权威缺失的原因,并从中找出了人大监督权实现的途径。本文的研究,还强调将人大监督放在社会大系统中,全面构建人大监督的理论体系。人大监督不是某一组织或机构能单方面完成的,它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放在中国这个大的生态环境中。系统全面地研究如何实施人大监督,有利于从源头上进行治理腐败行为,落实我国的宪法,完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本文从宪政的视角出发,将人大监督置于宪政建设过程中,分析了人大监督权的理论,洋细论述了人大监督权的运作;对人大监督权作了全面的解构,并在解构的基础上进行了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的重构。
全文分前言、四个章节以及结束语,共六个部分。
前文部分首先阐明选题的意义及写作缘由,并对国内外相关研究状况进行了总结和梳理,在充分肯定人大监督研究成就的同时,也指出了不足;然后简要地介绍了本文的核心概念。
第一章首先系统地介绍了人大监督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来源,并从宪政视角对人大监督权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源流作了几点小结;其次,介绍了中西方权力机关监督制度的形成过程,并从理论上分析了两者在形成过程中所形成的理论差异。
第二章~四章是本文的重点。第二章重点分析宪政视角下人大监督权的运作方式,第一节从总体上介绍人大监督权的结构与功能,这是下面几节分析的基础。第二节从横向上分析人大与其监督的对象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关系,在理顺这种关系的基础上,进而剖析人大对其监督对象的监督运作过程和方法。其中重点疏理了人大与党组织关系形式的历史,论证了了人大权力形成过程中党的作用,分析了人大监督执政党的法理依据及人大监督执政党的方式。至于人大对政府的监督问题,本文从人大与政府权力结构关系的历史变迁过程中,总结并认为人大与权力结构关系远非法律文本上所论述的那么简单,人大与政府的关系不二元的,而是多元的。在这一关系体系中,还必须加上党的领导权,因此人大对政府的监督就远非宪法上所规定的那么简单。
第三章从宪政视角对人大监督权进行了全面的解构。这一章使用了结构主义和解构主义的相关理论和方法。本文首先对人大监督权理论研究的两种常用范式进行了解构。对于人大监督权的研究主要有两种范式,一种是经典研究范式,这种研究范式主要侧点是阐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是如何论述代议制机构实行监督权的,另一种研究范式则侧重于用现有的法律文本来硬套活生生的现实,两种研究范式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其次,从宪政的视角分析,支持人大监督权的我国特定环境下的政治文化,与建立在西式民主基础的代议制民主的政治文化有着根基上的差异。因此,中西宪政的道路有着较人的差异。从支持人大监督权的政治文化的视野解析人大监督权的现状,有利于我国全面地改进人大监督制度;第三,对人大监督权结构与功能的解构是全面解构人大监督权的重要环节,也是重构人大监督的必要环节。人大监督政府权力的弱化和虚化、党的领导与人大权威之间暗含紧张关系都是导致人大监督缺失权威的重要原因。
第四章是根据第三章在对人大监督权解构的基础上,对人大监督权进行了重构。主要从人大监督权的理论和实践运作两个方面来进行论述的。理论上重构侧重于从以宪法至上的法治文明、以保护人权为基础的人权文明和控制权力为核心的限权文明三个方面的重构;实践运作重构包括了四个方面:一是从人大监督权的横向运作上看,人大监督中人大与其监督对象关系的重构,主要从充分实现人大代表的代表性着手,进而需要充分实现人大的权力化,以党内民主先行来减缓人大权威与党的领导的张力。二是对人大监督权纵向运作上的重构,当前最为可行的途径是重构公共财政的管理体制;三是推行宪政过程中人大监督知情权运作的制度建设,主要以政务公开为重点;四是提出了重构人大监督权的几项重要的措施和建议,比如逐步推行重大事项复决制、推行信任表决制、落实人大监督权的程序等等。
结束语则是对人大监督权理论研究作了几点简单的总结,并对人大监督权运作的发展趋势作了一些分析。
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为:首先,从我国宪政的角度分析,人大是我国的权力机关,其他任何国家机关肯定要受其监督,这是宪法明确规定的。至于享有国家权力的其他机关和组织,只要其行使了某些国家权力,也理所当然地要接受人大监督。因此,本研究将全面地论述人大的监督权限,及其监督对象。特别强调体制内和体制外的权力都要置于人大的监督之内,不允许有任何超越人大最高权力的权力存在,这就是宪政的要求。本选题就要从学理上解决人大对权力的全面监督权。其次,本选题多视角地分析人大监督实践过程,以期提出一套比较系统的人大监督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