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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信息化产业在我们生活中发挥着日趋重要的作用,由此而来的衍生品——网络虚拟财产也迅速崛起,其中以最常见的网络游戏最为典型。在网络虚拟财产给我们的消费方式和观念带来影响的同时,由此导致的纠纷和犯罪数量却年年攀升。在我国,对网络虚拟财产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目前尚未有明确统一的规制,由此导致了司法实践中不同法官对具体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做法不一,“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比较突出。为了更好地规制网络虚拟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首次将网络虚拟财产纳入了民事权利的范畴。尽管如此,学界关注和讨论的热点大多数仍围绕着“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网络虚拟财产的纠纷类型”等典型问题,涉及网络虚拟财产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的研究较少,实践当中遇到的问题也未能得到系统的梳理和解决。鉴于此,本文对网络虚拟财产纠纷的举证责任制度展开了讨论,希望能够对这一类型的纠纷解决略尽绵薄之力。本文一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网络虚拟财产纠纷及其举证责任的基础理论。这部分主要对网络虚拟财产的基础概念,如含义、特征、类型做了具体论述,并针对学界中的研究热点,即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在此基础上对实践中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纠纷类型做了梳理和借鉴。这一部分属于全文的理论前提和基础。第二部分为我国网络虚拟财产纠纷举证责任分配现状及其弊端。由于网络虚拟财产纠纷具有特殊性,但由于立法中始终没有对此类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做出明确统一的规制,因此实践当中出现了不同法官对同一类型的案子中的举证责任分配有不同做法的现象。这一部分从立法和司法两个角度出发,探讨我国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纠纷这一问题的举证责任分配的立法和司法现状,对其中的不妥之处加以剖析。第三部分为境外网络虚拟财产纠纷举证责任分配立法与实务经验,以及对我国网络虚拟财产纠纷解决的借鉴。这一部分展示了美国、韩国、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规定,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地的理论学说和举证责任分配制度,比如美国的“证据距离原则”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举证责任转换规则”等,进而从中提炼出有利于我国网络虚拟财产纠纷解决的经验和借鉴。第四部分为完善我国网络虚拟财产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建议。完善我国网络虚拟财产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应考虑的原则有:公平原则、证据距离原则、诉讼经济原则。在这些原则的指导下可对此类纠纷的解决路径进行细化,从立法、司法解释或者颁布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的方法对网络虚拟财产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作出具体和统一的法律规定,探究出最适合我国国情和网络虚拟财产发展的解决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