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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理论认为,股利支付可以帮助解决管理层和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掏空理论认为控股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才是公司代理问题的焦点,随着越来越多的法律法规禁止股东从事直接转移公司资源的行为(如内部交易),导致控股股东更有动机把支付股利看作是转移公司资源的方式,他们中的一部分甚至会忽略公司潜在投资和成长机会的资金需求,一味的要求上市公司支付股利为自己谋利益。中国在2006年成功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改制,自此控股股东和广大中小股东的持股成本逐渐趋同。有鉴于此,股权改制对于投资者保护应该是一项利好消息。本文为了排除国有企业的非市场特征可能对实证的影响,采用中国上市民营企业作为样本,通过回归分析,交叉变量分析,检验了公司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特征是否会影响到民营企业的股利政策。得到如下几个结论: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越多,这些民营企业将更可能支付股利,甚至派发更多的现金股利;公司缺乏必要的公司治理机制会影响到其股利政策,公司治理结构越差,派发股利的可能性就越高。由于缺乏一定的公司治理机制,民营企业更倾向于给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相对更高的薪酬,这将有助于改善公司代理人和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根据代理理论,这些高层管理人员认为自己的努力得到了肯定,将愿意更好的履行自己的义务,对于股利支付决策,他们更可能从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的角度进行分析,而不是单单听从控股股东的股利支付需求。和国内现有文献不同,本文只将民营上市公司纳入研究范畴,从而屏蔽了国有企业非市场化因素可能给实证结果带来的影响。数据全部来自国泰安数据库,涵盖了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以来截至2010年所有上市公司相关数据,分别从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特征两个角度研究了控股股东对于股利政策的影响,大股东之间相互制衡是否有助于降低掏空行为,以及控股股东在董事会派驻代表、增加高管薪酬是否会分别增加和减少股利支付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