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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1995年开始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从传统的现收现付制转向“统账结合”的部分积累制模式。新型养老保险制度为每位参保职工建立了个人账户,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已经退休和工作多年的人员由于过去没有养老金的积累,因而构成了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在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入不敷出,财政不能完全承担的情况下,政府只好挪用个人账户资金,导致个人账户只能“空账”运行,无法保证未来足够的用于支付养老保险的积累资金。据有关资料显示2004年底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已达7400亿元,而截至2008年底,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规模已达1.4万亿元,四年间几乎翻番。可见“空账”累积的速度相当惊人。个人账户“空账”运行的出现意味着部分积累制实际上仍然是现收现付制,这违背了个人账户建立的初衷。个人账户基金“空账”运行必能会危及统账制度的顺利实施,影响养老保险费的收缴,加之近些年来挤占挪用社会保障基金的问题时有发生,因此做实个人账户“空账”问题显得非常突出。做实个人账户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党和政府对做实个人账户工作高度重视,2001年7月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试点从辽宁开始,2003年试点扩大到黑龙江和吉林两省,2006年做实个人账户的试点又扩大到上海、天津、山西、山东、湖南、湖北、河南、新疆八省(区市)。在试点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三种不同的模式:辽宁模式、黑吉模式及八省区模式。“辽宁模式”、“黑吉模式”两种方案的实质,主要是做实个人账户的基金的管理模式和财政补贴方式的不同。辽宁模式按照“补缺口”的模式运作,具体实施时,根据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将个人账户和财政补助“划清界限”。黑吉两省模式与辽宁有很大差别,可概括为“补账户”。而八省区模式则也采取了黑吉模式中的“补账户”模式。试点中出于政府财政压力的考虑,做小做实个人账户的思路在试点中处处体现。虽然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试点省份做实个人账户基金在1199亿元以上,加强了个人账户基金的管理。但试点中仍然存在一些具体问题:做实个人账户的速度仍然较慢,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收益率低,保值增值困难,且三种方案都没有对“空账”问题的根源的转制成本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在责任分摊上没有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各自职责。做实个人账户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要不断的总结试点的经验教训,不断地完善做实方案,坚定不移的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当然做实个人账户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应该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分步实施,不能搞“一刀切”。本文针对做实个人账户试点过程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一些做实个人账户的政策建议:分开管理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多渠道筹集资金做实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基金的保值增值措施;加强对个人账户基金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