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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并购热潮袭来,在市场上本就稀缺的优质标的更是受到了热捧,为了并购得到优质标的,高溢价交易便是时有发生的事情,高额商誉也随之产生,巨额商誉减值成为上市公司头上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商誉潜存的减值风险时刻伴随着公司。公司未来经营方向不易预测,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标的公司巨额商誉存在严重缩水的可能性,随之给并购方带来了较大的商誉减值风险。2017年以来商誉减值风险大规模爆发,盛运环保、大洋电机、人福医药等诸多公司商誉爆雷,踩点减值,对资本市场的稳定性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当前我国现行会计准则对相关信息披露细节要求明确性不足,约束力不强,在信息不对称的经济市场中,虚高的商誉一旦减值,市场稳定性降低,外部投资者的利益便会因此而受到牵连。公司与外部投资者的沟通渠道不够畅达,对外公开披露的商誉信息不足以支撑外部投资者做出正确客观的判断,进而在公司进行集中性商誉减值时,外界投资人毫无防备,利益受损。由此可见,在国内并购热潮袭来之时,紧随潮流,以商誉信息披露的这一研究角度,探究商誉信息披露与商誉减值行为的联系。首先,文章通过文献研究法对商誉会计准则弹性、商誉减值以及信息披露进行了梳理与分析,建立起“准则弹性—商誉信息披露—商誉减值”的理论分析框架。其次,说明两者进行对比研究的可行性,并运用案例分析法概述众合科技与珈伟新能并购概况、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商誉减值概况并进行对比,探究商誉减值的原因。再进一步分析两个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于购买日、后续计量两个时点在商誉披露信息方面的对比及众合科技与珈伟新能在业绩承诺期过后商誉减值时点的短期市场反应所传递信息的正面负面,来判断是否存在推迟披露商誉减值;相同的并购起点,相同的业绩完成情况,商誉信息披露概况不同最终导致业绩承诺期结束后的商誉减值行为的差异。最后,进一步分析得出会计准则弹性的存在是导致两个公司在并购交易完成后商誉信息披露情况不一致的深层次的原因,从而验证了“准则弹性—商誉信息披露—商誉减值”的作用关系。通过理论分析与案例比较研究,得出以下结论能够给中小投资者及监管部门提供经验:对于业绩承诺期公司商誉信息披露,被并购公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在承诺期满后集中进行商誉减值的可能性低于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更低;商誉减值测试中关键参数基本与并购初期保持一致传递出实践同一性利好信号,进行集中商誉减值行为的概率更低;出现商誉减值迹象却推迟至业绩承诺期过后披露更是准备将商誉集中减值的表现。并建议会计准则制定者、并购公司、监管部门要想净化资本市场需要三者共同努力,方能提高市场有效性,降低公司不合理的商誉减值行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