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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道观念作为中国古代伦理思想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之一,自其产生,便具有调和人类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功能。无论《诗经》中对父母儿女亲情的倾诉告盼,还是《尚书》出于政事纲纪口吻对崇敬先祖、继承父业的训诫,孝道观念在先秦文献中一登场就试图深度诠释和解读人们的自然情感和社会身份。伴随着神道设教向人世觉醒过渡的大潮,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学者对孝亲情感的初衷、孝亲对象的可扩大性以及亲情和社会伦理交织的细节安排作了一系列的设计和设想。《礼记》、《仪礼》和《孝经》等文献对有关孝的礼仪和相关等级规范的规制,使孝道在政治和社会双重层面同时发挥调节伦理关系的功用有章可循。孝道产生之初即具有的特点,也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了孝道观念作为社会治理手段可能产生的弊端和原罪,孝道观念在两汉的社会政治图卷上进行了涂抹改化。一切制度产生之初,合理性总大于纰漏,两汉一贯实行的鼓励人们尊亲的政治和社会教化手段,如以孝选官、优待老者、奖孝、惩不孝的措施,在推广孝道的同时,确实在西汉一朝乃至到东汉前期这一很长的历史时期内发挥了很好的社会治理作用。其间虽出现病态孝行,却属个例,孝养父母,注重情感和实际,厚养薄葬仍是西汉到东汉前期孝道的主要内容。在孝道观念上产生的一些治理手段和社会风尚在东汉中后期走入下流,病态孝道也因此产生。伴随着孝道观念从家庭伦理成为社会和政治伦理的重要方面,东汉中后期病态孝道的出现,如行孝对象的扩大化、厚葬薄养、颇具鬼神色彩和毁身灭性就不足为怪了。至于病态孝道产生的原因,一方面在于名利的鼓动,深层原因则在于国家层面为了治理社会和民众,对仁孝观念过分地提倡又缺乏循名责实机制。移孝作忠,上下相欺,思想和行政政策的倾斜使得本来并非如此不堪的孝道观念渐趋病态,致使东汉中后期世风日下,江河向晚。在统治者以孝治天下的过程中,孝从伦理范畴扩大至政治文明范畴,孝道观念逐渐演变,至东汉中后期时,已经走向极端异常的病态化局面。病态孝道不仅违背人性,摧残身心,而且伴随体制的腐化构造出一张社会性虚伪的大网,人处其下,熙攘逐利,轻身弄名,社会风气急转直下,令人伤世嗟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