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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7年开始,上市公司开始使用所得税会计准则,在这段时间中,所得税会计准则对企业在生产经营各方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而在这些影响当中,有所得税会计准则对企业利润产生的影响,所得税会计准则实施中影响影响企业的利润平滑的因素。基于这些问题,本课题通过研究《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自发布实施以来所取得的具体效果,立足于所得税会计准则所产生的影响以及利润平滑所产生的影响,基于理论的角度研究了所得税会计准则对利润平滑盈余管理行为所产生的影响,同时通过实证对理论研究所获得的结论进行了验证。首先,分析研究所得税会计准则和利润平滑的相关理论,理解企业所得税会计的涵义、所得税会计准则的目标以及利润平滑的内涵,从而从业务处理的实质上认为所得税会计是财务会计组成部分,其主要目标为“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企业的现金流以及企业的经营成果进行正确反映,对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存在的区别进行协调,从而使税收征管单位所需的信息得以满足,降低税收征管单位以及纳税人的纳税调整成本”。分析了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发展与运用实施,对我国在各个阶段出现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对比,得出在所得税会计处理中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优势所在,从而体现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使用的现实意义。其次,理论分析企业如何在利润平滑的角度下通过所得税会计准则进行利润平滑。当企业通过所得税会计准则进行利润平滑的时候,企业的利润平滑具体会受到哪些影响因素的影响。通过税负因素、企业规模因素、盈利水平因素、债务契约因素和股权结构因素的分析,来提出假设说明各个因素与利润平滑的正负关系。最后,当企业通过计提和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从而使得企业的利润产生变动,从而使企业实现了在对利润进行处理的情况下实施利润平滑。实证研究表明,递延所得税费是进行利润平滑的一种有效措施,也就是对于上市企业的利润平滑行为,通过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可以发挥明显的增量作用。另外,分析研究了影响利润平滑的主要因素,结果表明以下因素对企业利用递延所得税实施收益平滑具有重要的驱动作用,即企业盈利情况、企业所得税费、企业资产负债率以及企业股权集中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