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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武器的审查机制在国际人道法上并不是一个新的概念。早在1868年,对新武器进行审查的建议就被写入了《圣彼得堡宣言》,该宣言是首部明确提出这一概念的国际文件。1977年,《日内瓦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第36条将落实新武器的合法性审查确认为各缔约国的国家义务,要求各缔约国建立国家层面的审查机制。该条款在《圣彼得堡宣言》的基础上提出了更为具体的审查要求,正式确立了现有的新武器的审查机制。该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新武器的概念界定和审查的法律依据、主体、时机以及范围问题。对新武器进行审查,是为了避免“非法”武器的研发和使用引起新的战争灾难,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在过去的30余年里,新武器的审查机制并没有如预期的那样得以很好的落实。根据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提供的数据,现阶段只有瑞典、美国和比利时等极少数国家,按照国际人道法的要求建立了国家层面的新武器的审查机制。通过分析这些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的实践经验,不难发现现行的新武器的审查机制在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机制本身缺乏可操作性且约束力不足、缔约国国内审查义务难以落实以及缺乏交流和互助机制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的问题,使得现行的新武器的审查机制并没有起到其应有的作用。甚至可以说,正是这些问题使得各缔约国在落实新武器的审查机制时遇到了重重困难,也直接导致了绝大多数国力有限的国家由于无法解决这些问题而直接搁置了对新武器的审查机制的落实。现阶段军事技术发展迅速,大量的新武器被研发或投入使用,新武器的审查机制的落实和完善成为了迫在眉睫的问题。针对上述新武器的审查机制存在的三个方面的问题,在完善该机制时也可以分三个方面进行:首先,是完善机制本身,各国可以通过协商达成新的国际文件弥补现有机制缺乏可操作性和约束力的问题;还可以通过组建协助落实新武器的审查机制的国际组织等手段促进新武器的审查机制的落实。其次,还可以制定具体的国内审查机制指南,帮助各缔约国建立或完善国内审查机制。最后,加强国家间的交流也是必要的,这有助于各国在实践新武器的审查机制时,相互借鉴、补充,使得新武器的审查机制尽快的在各国得到广泛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