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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安全问题,既关系到一国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否实现,也关系到地区稳定和国际安全。本文从分析生态安全的概念和特点入手,阐述了国家生态安全的五个基本特征,进而提出我国生态安全应当确立三个层次的目标,即:维护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环境基础,维护国家安全,追求生态文明。 但是,全球生态环境保护现状不容乐观。环境污染和破坏、资源短缺与浪费、人口爆炸等区域性乃至全球性生态危机频繁发生,生态安全受到越来越严重的威胁。面对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各国政府通常强调通过经济、行政、法律手段保护生态环境。这些手段和措施固然是不可缺少的,也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尚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造成生态危机的主要原因是人们不能善待自然。要解决生态安全问题,必须从人自身着手,从道德价值取向的角度检讨人对自然的态度,规范人类对自然的行为,树立人类新的自然价值观。这种自然价值观的核心内容包括:对人类与自然关系的全面认识;对人类行为可能给自然界造成多种结果的全面认识;对人类应承担的对自然的责任的全面认识。只有全面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主动承担起人类对环境的责任,人们保护环境尊重自然才会有持久的内在精神支持,才能转化为自觉行动。从这个意义上说,伦理调控手段与保障生态安全的其他手段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 以上述分析为基础,本文试图对伦理调控保障生态安全的出发点、基本原则以及实现生态安全伦理调控的途径等问题进行探讨。认为人不能善待自然的深层根源在于“人类利益中心主义”。这种思想存在着极大的局限性和危害。表现在:①无视人类自身的局限性;②混淆道德代理人与道德顾客;③利己主义的伦理方法;④道德进步的极限说;⑤狭隘的元伦理学预设;⑥缺乏后现代意DZ自自司目I 厂I~人 上——c二)K 人\、。、。/w卫n 了卜ES卜 识。因此,应当以“环境利益中心”作为生态安全伦理调控的出发点和目标, 关注整个环境的利益(人类的利益和其他非人类存在物的权益)。因而,尊重并 爱护生命和自然界,应成为生态安全伦理调控的最高准则。此外,还应坚持反 对生态毁灭战争,反对掠夺性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原则以及经济和社会生活生 态化的原则,使社会经济活动既符合最大社会——经济效益,又符合最好的生 态效益的要求。在实现生态安全伦理调控的途径问题上,作者建议:首先应提 高公民的环境伦理意识,树立正确的环境伦理价值观;其次,应重视环境伦理 价值观在推动环境立法、执法、守法等过程中的作用,并适时地把环境道德规 范提升为环境法律规范;第三,走可持续发展和可持续消费之路,实现礼会资 源在代内和代际间的公正管理分配。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保障我国的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