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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了上世纪90年代国有公司体制改革后,我国一直没有停止建立和完善现代化公司体制的探索;2000年以来,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之一就是国有企业管理层薪酬制度的改革;2006年后,我国正式引入在西方发达国家运用日趋完善的管理层股权激励制度,用于克服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国有企业管理层激励不足和缺乏长期激励的问题,并寄希望于就此找到国有企业深层次改革的切入点;可以说,股权激励制度的运用是否成功,关乎重大。然而研究和实践证实,股权激励同样会引发管理层盈余管理以自利的问题。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大多为改制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国有法人股东监管缺位、管理层权力膨胀形成内部人控制等比较突出,形成管理层自定薪酬,自谋福利等代理问题,在股权激励背景下易引发盈余管理,严重影响了股权激励制度作用的发挥。本文运用文献研究、规范分析、案例研究等方法,结合理论知识,对青岛市国资委控制下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海信科龙在2010年推出的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及产生的盈余管理行为进行了分析。本文结合相关方法,在案例研究中对海信科龙公司股权控制结构、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设计、盈余管理的痕迹进行了分析,重点观察了股权激励计划从公告到实施再到行权过程中股权激励计划公告、考核期、可行权年份、实际行权日等时点、时段的财务数据和资本市场数据变化,结合股权激励计划内容,对这些时段财务指标变化、现金流量变化、应计项目变动、费用控制等行为进行考查,研究发现,海信科龙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被管理层控制的迹象:管理人利用重组和激励事项的时点选择,为计划储备未来业绩;通过授予日前后压低利润操纵股价以获得有利授予价格;在有效期前半段隐藏利润平滑盈余,并利用嵌套式的方案设计降低行权要求;而在可行权期向上控制报告盈余使得管理层既完成行权,又通过向下盈余管理和行权日择时降低行权税负,可以说该计划从提案到行权,一直留有盈余管理的痕迹。本文的案例分析表明海信科龙股权激励计划所暴露出的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不合理行权条件要求低、股权激励方案本身缺乏必要性、股权激励引发盈余质量偏低和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案例分析结果意味着,要改变现状,应当优化股权激励方案设计,阶梯式行权价格和实现考核指标多元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监事会、独立董事作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