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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是现代产业和人口聚集的地区,在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它是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具有强大的集聚效应和外溢效应,通过外溢效应幅射城市以外的地区,带动区域经济乃至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21世纪世界正在由“城市化世纪”走向“城市世纪”,正如1996年在伊斯坦布尔召开的“世界人居第二次大会”指出的那样:“21世纪是城市的世纪”,城市是“带动新世界发展的引擎。”城市将是未来经济发展的动力。研究表明,完善的财政分权制度,与政府规模、经济发展与经济效率呈正相关的关系。但是,我国在分税制改革的过程中,地方财政出现了许多问题,中央与地方的权力明显不对称,对地方财力的“剥夺”过于严重,事权与财权不相称,城市政府没有稳定的财政来源。如何建立科学的、合理的城市政府主体财源,是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关键问题,也是地方财政学急需研究和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和理论问题。该问题的研究对完善和健全分级财政体制,确立房地产税收与城市土地地租在城市财政中的主体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研究的线索主要是围绕政府间财政资源的分配这一财政关系的核心问题展开的,重点是研究城市财政的主体财源问题。本文循着公共财政理论所揭示的“事权的划分必须先于支出范围的划分,支出的划分必须先于财源的划分”的基本原则及其内在逻辑联系和逻辑顺序,研究了城市主体财源选择问题。本文全面论述了城市财政主体财源的理论基础——财政分权理论和马克思地租理论,比较分析了国外房地产税收体系及其经验,我国房地产税制演进历程及其主要问题,房地产税收体制及国有土地收益分配体制改革等问题,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全面系统地论述以“城市房地产税与城市土地地租为主体构建城市财政体系”的依据及其可行性。通过建立数学模型分析了房地产业对GDP的影响,房地产投资波动对国民经济的影响,房地产税收在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房地产税收内部结构以及房地产税收与国民经济之间的关系等问题,以企使房地产税制及国有土地收益分配体制的改革与构建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通过对我国城市财政体制、房地产税制及国有土地收益分配进行实证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土地增值收益分配,费改税,房地产税改的近期方案和中长期方案,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以及实施年地租制等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