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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儿童早期干预中的家长参与涵盖家庭层面、机构层面、社会层面,包括在家庭中以康复和补偿为目的对子女实施的教育,与康复机构教师和学校教师的合作与沟通,在社会上为子女的康复和教育争取更多的权益等。目前,我国对家长参与及效能感的研究领域集中在普通教育,研究对象集中在普通学生家长群体,缺乏对特殊儿童家长参与早期干预的探究。本研究以武汉市目前在特教机构接受训练的特殊儿童的父母为对象,针对特殊儿童早期干预中家长参与现状及父母教养效能感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分为三部分:一是家长在参与早期干预的态度,二是家长在早期干预中的实际参与行为,三是家长在养育子女过程中的教养效能感。首先对这些结果进行人口统计学分析,然后对三者做了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结果发现:1.家长参与意识强烈,家庭层面参与态度水平最高,其次为社区层面,最后为学校/机构层面。父母学历影响家长参与态度,研究生比其他学历组在家庭层面和社区层面早期干预参与态度消极。孩子障碍类别对参与态度有显著影响,其他类别障碍组(多为发育迟缓)参与态度高于脑瘫、自闭症、智障组。2.家长参与行为积极,家庭层面参与水平最高,其次为社区层面,最后为学校/机构层面。但受时间不充裕、培训机会不多等原因影响,行为与态度间仍存在差距。父母性别对学校/机构层面早期干预参与行为上产生显著影响,母亲参与行为高于父亲。特殊儿童年龄影响家长参与,年龄越小,参与水平越高。3.父母教养效能感处于中等偏上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特殊儿童性别对家长效能感产生显著影响,女孩父母在亲职自我满意度维度和效能感总体上普遍高于男孩父母。家庭收入对父母教养效能感产生显著影响,月平均收入在6001-9000元的父母在亲职技能知识、效能感总体上显著高于3000元以下收入组。4.特殊儿童家长参与子女早期干预态度、行为和父母教养效能感之间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父母的态度和教养效能感可以预测参与行为,效能感和参与态度能解释40%左右的参与行为变量。针对以上研究,本研究提出以下三点建议:第一,政府要重视家长权益,提供支持和保障;第二,机构要促进家长合作,提供机会和平台;第三,家长要发挥潜在作用,提高参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