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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 2004 年 6 月颁布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随着全球银行市场的发展,银行规模的不断膨胀、银行交易金额的迅速放大、银行经营复杂程度的急剧提高,操作风险已经成为全球银行业风险管理日益重要的领域之一。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合并起来考虑已成为国际范围内风险管理的一种趋势。在近年来国际金融界越来越重视操作风险管理的基础上,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率先把操作风险纳入到风险管理框架中,提出了卓有成效且被广泛应用的衡量操作风险的方法,要求金融机构为操作风险配置相应的资本金,并制定了一套用来衡量一家机构是否有资格使用某种衡量方法的标准,这体现了国际银行业监管理念和风险管理的最新成果。由于我国的大多数银行还处在向真正的商业银行转型的过程中,内部控制机制还不完善,操作风险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来源之一,其在商业银行风险中的比重远大于国际同行的水平,这使得操作风险的度量和管理的研究在我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长期以来无论是银行管理层还是学术界,都一直将焦点和重心置于银行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管理方面。而对于操作风险,银行界亦未予以足够的关注,使得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无论是在理论知识还是在经验积累上,都处于较低的水平,绝大多数银行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操作风险防范与管理机制。而世界范围内因操作类事故、故障造成损失的事件不断发生,因此仅仅重视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显然不足以有效控制和管理银行的整体风险。所以我国银行的风险管理系统需要提高对操作风险的敏感度,以及更精确地度量操作风险。随着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将操作风险纳入三大支柱中,我国的商业银行必将面临一个如何根据新的监管要求有效2引入操作风险管理的现实问题。因此,如何借鉴国际银行界先进的操作风险管理技术,并结合信息技术运用于实践,强化和提高我国银行业的操作风险的管理水平已经成为日渐重要的议题。论文首先详细介绍了操作风险的概念、衡量方法的基本内容,显示出操作风险量化方法在世界各国的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中已经大行其道。然后,对新巴塞尔协议的操作风险管理框架进行了描述,引入全面风险管理的概念,论述了对我国银行业操作风险监管的启示。最后,在前面衡量方法的基础上分析、设计了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系统。论文共分四章。第一章是操作风险的基本概述。首先界定了操作风险的基本定义,与定义相对清晰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相比,操作风险的界定是一个日益扩展的概念。巴塞尔委员会认为操作风险所涵盖的内容过于复杂,很难一概而论,其对操作风险所下的定义也几经修改,直到新巴塞尔协议给出的定义才为大多数银行所接受。其次,介绍了操作风险的分类。操作风险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而有不同的分类方法;而根据新巴塞尔协议的建议,将操作风险基于“事件类型”分为 7 种类型。最后,对操作风险的特征进行了分析。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除了具有业务外生性、技术内生性和风险的控制性低的特征以外,作为一个涵盖多种风险的集合概念,也具有与其他风险不同的特点。第二章详尽介绍和阐释了目前在国际银行界主要的操作风险量化方法,为后文的操作风险管理系统的设计奠定了基础,这是本文的重点之一。在对操作风险给出定义之后,如何运用适当的模型或方法对操作风险进行衡量,进而提取相应的资本金,就成为关键性的内容。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相对成熟的定量管理模型相比,操作风险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内被认为是不能量化的,跨国银行至多通过操作手册或风险清单等进行定性化管理。对操作风险进行量化并尝试进行资本配置是近几年才出现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率先把操作风险纳入风险管理框架内,提出了操作风险的度量方法,并要求金融机构为其配置相应的资本金。就操作风险衡量模型而言,模型被分为自上而下3(Top-down)和自下而上(Bottom-up)两类。本文介绍了属于自上而 下 的 基 本 指 标 法 和 标 准 法 , 这 两 种 方 法 被 认 为 是“one-size-fits-all”类型的概念,在某种意义上,这两种方法假设指标的每个单位遭受同样程度的风险,而不管一家银行风险管理和控制的水平。而高级衡量法(AMA)属于自下而上,因而对内部数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里仅介绍AMA中的内部衡量法、损失分布法、极值理论模型三种方法论。文章同时还对每种衡量方法进行了评价,论述了各种方法对于银行的适用性和银行使用该方法的定性标准。最后,还对各种方法进行了比较,讨论其对我国金融机构的适用性。本文的观点是,标准法是非常好的过渡方法,应该是我国银行量化管理操作风险的短期努力方向,相信我国银行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是能够运用标准法来度量操作风险的。第三章论述了新巴塞尔协议的操作风险管理框架。首先介绍了操作风险和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从当前情况来看,尽管没有任何一种操作风险衡量方法被普遍接受,但是大多数机构都将其作为未来的选择,并试图将其纳入全面风险管理的框架中;虽然我国银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