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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石,是证券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也是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有力武器。从证券市场创立以来我国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来约束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但在制度的具体执行中还是存在许多问题,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产生阻碍作用,对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产生极大的干扰,一方面导致证券市场的信息失真,导致证券市场作为宏观经济晴雨表的信号失灵;另一方面导致证券市场中资源不能有效配置,投资者权益得不到保护。因此,对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本论文首先分析了与信息披露相关的一些理论,主要有有效资本市场假说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和博弈论。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刚刚具备弱式有效性,故应该采用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通过对信息不对称理论的分析使我们认识到了证券市场上泡沫价格、道德风险等现象存在的必然性,因此必须加强信息披露管理;而博弈论从经济学角度阐明只有所有的上市公司均采用完全公开的信息披露策略才是最优策略,才能达到效用最大化。接着总结归纳出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和主要内容,并且针对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现状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虚假性、滞后性、不充分性,法律法规存在漏洞和欠缺,监管部门处罚过轻、反应迟钝等。最后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对如何完善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提出了建议,如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素质,改进监管体系,提高违规成本,健全民事赔偿责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