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法律援助制度发展至今已有500多年的历史,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法治文化的不断进步,如今是否拥有完善的法律援助制度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法制健全的程度和人权保障情况的标准。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萌芽于清末年间,经历了从有名无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正式颁布、法律援助制度正式确立的过程,但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关系的不断变迁,尤其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都为静止不动的法律援助制度提出了新的时代要求。本文通过对我国法律援助制度进行法理意义上的理论分析和与发达地区和国家的比较分析,整理出理论与实践中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对其进行成因分析与完善建议,最终提出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的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有中国特色发展之路。
本文共分四章。第一章主要介绍了法律援助制度的一般理论,从法律援助的概念、特征、价值入手,对法律援助存在的理论基础进行法理学角度的分析,阐明了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责任主导的,由专业的实施主体实施的,对特定范围的受援主体给予减免法律服务费用的一种人权保障的前提制度。
第二章首先对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的起源与发展进行了简要的介绍,然后对某些比较典型的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状况进行总结与概述,最终目的是将国内外法律援助制度进行比较分析,找出一条适应我国具体国情,符合时代发展趋势的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援助发展之模式。
第三章针对我国的具体国情和法律援助制度在我国的实施状况,分析总结出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在实践中遭遇的问题与其成因。在经济、文化都高速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法律援助制度也必须面临时代的挑战,找到了问题及问题的成因,有助于我们更好的对其进行改进与完善,有助于人权保障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第四章是本文的重点章节,尤其是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方针来改革我国法律援助制度这一创新点,更是为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之路增添了与时俱进的色彩,法律援助制度要想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发展之路,就必须坚持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引,为我国的人权保障工作更上一个层次打好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