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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和经济高速增长的今天,农业作为我国的基础产业部门也经历着一场巨大的变革——逐步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然而在这一进程中所出现的农业生态环境问题却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一方面,社会经济的高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人们愈加向往良好的生态环境;另一方面,支持农业生态系统的环境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恶化。这种情况下,如何有效的对农业生态环境实施保护,保障农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宏伟目标是当前亟需解决的课题。本文以当代西方经济学、新制度经济为主要基础理论依据,首先从造成农业环境污染的表层原因——农业环境外部性入手,层层剖析,进而分析出农业环境产权失灵才是导致农业环境恶化的根源,接下来,文章重点围绕农业环境产权及其产权制度这两大问题展开了讨论。在对农业环境产权本质的论证中,着重分析了农业环境产权具备的几大特性,包括公共产权属性、经济性、价值性、可分割性等,并在此基础上运用博弈论对农业环境产权无效设置的本质进行了说明,得出解决农业环境外部性的关键在于建立创新并完善农业环境的产权制度,初步搭建起运用产权制度管理农业环境的基本框架。然而农业环境产权制度的构建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只能循着现有产权制度的基础渐进发展,所以文章在对农业环境产权制度的论述中,先是对农业环境产权制度的发展历程做了简要回顾,随后又结合实际全面分析了我国农业环境产权制度实施中最核心的排污收费制度、排污许可制度以及农业环境监测制度,得出我国农业环境产权制度存在以下几大弊端:农业环境产权界定不清、农业环境产权交易不灵、农业环境资源价格失真以及农业环境产权监管不利。最后结合我国农业环境产权制度的现状对农业产权制度的建立提出了如下构思:(1)明晰产权,建立合理的农业环境产权结构。“产权虚置”长期以来都是我国农业环境产权制度的一大弊端,也是制约产权制度能否成功优化的关键。立足我国现行法律,针对农业环境产权,特别是对农业环境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清晰界定,不仅可以解决责任问题,促进经济主体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的建立,还可以提高农业环境资源的优化配置,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