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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的改革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为开端的。这一经营体制的确立,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解放了农业生产力,实现了我国农业的第一次飞跃。进入20世纪90年代,我国农业出现了生产成本高,产品档次低,结构性过剩严重,农民收入增长率下降的新情况,与此同时,在农村经济活动中,产品与商品、成本与利润、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突出。当前,我国农户的经营方式和特点并没有脱离小农经济的范畴,仍然是一家一户小规模的经营方式。随着农业经济进一步发展、中国市场体系的逐步完善以及加入WTO后国内市场被纳入国际贸易组织统一框架内等市场新变化,农业经营小规模的局限性越来越明显,要求我们必须改变目前这种以分散农户为主体,小规模生产、兼业化经营,粗放、低效率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然而实行农业企业化经营是根据市场经济运行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农业资源开发为基础,在保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稳定不变的前提下,在现有农村生产力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基础上,把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优化资源组合,全面提高农业生产力,从而解决农业生产过度分散化和非组织化这一当前我国农业问题的主要症结。作为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之后我国农村改革的“第二次飞跃”,农业企业化经营是农村经济体制的又一次创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生产逐渐成为一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市场化、规模化和深度开发化的渐次高度化过程,也是一场自下而上的、内生的制度变迁。改革开放以来,理论界针对农业企业化经营进行了许多研究,提出了一些农业企业化经营的理论模式。同时,农业企业化经营在我国很多地区得到实践,并形成了一些实践模式。这些农业企业化经营实践,一方面说明我国农业企业化经营具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另一方面也要求理论上对农业企业化经营模式进行研究分析。本研究从中国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业企业化经营模式,为农业企业化经营的实践提供理论依据,推动理论研究和实践深化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农业企业化经营理论为研究基础,采用逻辑演绎与归纳总结相结合、实证研究、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等研究方法,对我国农业企业化经营模式进行了系统研究。本文主体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主要介绍本文研究目的、意义以及国内外农业企业化经营模式研究现状。第二章是关于农业企业化经营的一般理论介绍,包括农业企业化经营的内涵、特征,我国实行农业企业化经营的意义以及农业企业化经营与几个相关范畴的关系。第三章是根据农业企业化经营组织的性质不同,农业企业化经营模式可分为农户独立的农业企业化经营模式、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农业企业化经营模式和具有法人资格的农业公司的农业企业化经营模式;根据农业企业化经营组织参与不同阶段的农业生产活动,农业企业化经营模式可分为农业生产型即专注于某一种或某几种农产品生产;供销型即提供生产资料或者技术指导服务以及农产品的加工、储运和销售;混合型既有参与包括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销售全过程,也有经营农业观光休闲旅游等。第四章是依据对中国农业企业化经营模式优缺点的分析,提出促进我国农业企业化经营模式发展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