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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交易的产生是证券交易的内在需求。境外证券市场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融资融券交易制度。作为一种重要的证券交易方式,融资融券具有活跃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资本流通的作用。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壮大以及与国际证券市场的逐渐接轨,改变目前单一的证券交易方式,允许融资融券交易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必然选择。而合理、有效的监管制度,是建立和完善融资融券制度的核心所在。因此,对融资融券的监管制度进行研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是融资融券监管制度概述。首先,对融资融券监管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分析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与监管的必要性。接着,对融资融券监管体制进行了论述,由一般证券监管体制引出融资融券监管体制,并探讨了监管与自律的关系。第二章是融资融券监管模式分析。这一部分介绍了境外典型国家和地区的监管机构设置和融资融券监管方面的立法状况,并分析了不同模式各自的特点,进而在比较分析后得出启示:我国在融资融券试点阶段采用的是分散授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尽管也是由证券公司直接向货币市场融资,但并不完全等同于美国的市场化模式,而是一种不同于现存各国的、全新折衷的模式,即在市场化的基础上加入了政府监管的“准市场化模式”,这种准市场化模式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第三章是融资融券监管的制度设计。这一部分根据监管对象进行分类,从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即市场准入制度)和对市场要素(主要包括标的证券、保证金比率、融资融券额度、担保品和信息披露等)的监管两个角度,对融资融券监管制度的主要内容进行了阐释和比较。第四章从我国融资融券监管的现状入手,提出我国融资融券监管制度在市场准入、信息披露、权力分配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上述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对我国融资融券监管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我国自2006年以来,陆续颁布了一些有关融资融券交易监管的制度。但由于我国融资融券市场尚处在发展初期,在很多方面还有待完善。因此,认真研究境外资本市场上融资融券监管的经验,认真分析我国融资融券监管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推进融资融券市场的法制建设,对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障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