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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权分离的现代企业是多边契约关系的集合体,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委托代理的契约关系。然而,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契约不完全和责任不对等,会影响经营效率和效果,代理风险和代理成本应运而生,为此需要在契约关系内部构建规范化、制度化的监督和控制机制——公司治理结构来实现对权力的制衡,确保委托人的权益并保证经营效果。公司治理包括内外两种治理机制,但我国目前还缺乏公司治理所必需的外部市场竞争机制,如缺乏有效的资本市场、并购市场和完备的经理人才市场以及企业终止破产机制,因此内部治理机制成为我国公司治理的重头戏。 作为系统激励约束自律机制的内部控制体系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在内部治理结构中担当的是内部管理监控系统的角色,是实现公司内部治理目标的重要保证。然而,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却令人堪忧。近年来,因内控失控而导致ST、PT公司的不断增加已成为我国上市公司中的一道风景,历史学家汤因比说过:“一个国家乃至一个民族,其衰亡是从内部开始的,外部力量不过是其衰亡前的最后一击。”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不完善的现状引起了笔者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关注。本文将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研究作为选题,借鉴相关经济学理论,结合内部控制理论的历史演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和我国的现实状况,对如何健全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出了笔者自己的一些见解。 全文共分四个部分。引言是破题之论,明确了本文写作的出发点;其次,分析了内部控制产生的理论基础:委托代理理论和公司治理结构理论,结合现实说明了内部控制体系构建的必要性和意义:然后,从内部控制理论的历史演进入手,结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和新经济时代的特征,搭建了我国现代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目标框架和要素框架;最后,通过郑百文内控失控的案例分析,引出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存在的问题和现状,分析其成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