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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开始,学术界提出了一系列公司治理的经典理论,至今仍对全球企业的公司治理发挥着重要影响,如代理理论、激励契约理论、企业控制权理论、以及利益相关者理论等。在实践过程中,世界各国结合自身发展状况,不断推进适用于自身的公司治理,三种模式较为成功:以市场为主导的英美模式、以利益相关者制衡为主导的日德模式、受儒家思想影响较深的东亚国家模式。2008年金融危机后,英美公司治理模式发展了巨大变化,呈现出了更加注重外部监管的新特征。尤其2010年7月《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颁布后,美国政府正式摒弃极端自由经济思想,纠正了对银行业的放任自流行为,逐步加强政府对银行业监管。基于此,论文针对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问题展开研究。城市商业银行与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相比,起步较晚,但规模快速发展。本文认为研究其公司治理状况,能进一步推进其做大做强,能够促进我国金融体系的完善。为了深入研究城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状况,对国内外大量有关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研究的文献进行综述,归纳城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基本理论架构。其次,通过实地调研与收集资料相结合的方式,掌握D银行公司治理中的股权结构、治理主体建设、激励机制、信息披露等基本信息,为全面分析D银行公司治理奠定基础。最后,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探究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瓶颈的缘由,借鉴成功的商业银行先进做法,为城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完善进行深入的探索。结合国内银行业发展状况,将D银行公司治理问题归纳了股权结构、治理主体、运行机制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研究搭建了基本框架。首先,股权结构是产生“代理人”的关键,大股东为自身利益干预公司治理,或以自身的意志干预公司决策,导致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出现。其次,形成相互制衡的治理主体结构是现代银行治理核心。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不能各司其职,对银行战略、发展模式、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难以形成合力,更谈不上共同推动银行经营发展。最后,目前国内的城市商业银行均已实现了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形成了“三层一会”治理架构。本文以D银行公司治理机制分析为基础,将D银行与“英美公司治理模式”、“德日公司治理模式”、国内商业银行公司治理进行深入比较分析,进而对D银行公司治理进行改进,从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主体与运行机制角度提出一些有益的建议。在分析国内银行业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基础之上,进行深入思考,并探索解决方法。城市商业银行应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保持地方政府、民营企业、战略投资者合理的股权比例,形成相对稳定、制衡高效的格局,有利于培育良好的公司治理环境。同时,从相互制衡角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主体架构,注重董事会专业背景,提升董事履职能力,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确保监事会充分履职。此外,城市商业银行应学习“美英模式”的股权激励、“日德模式”的精神激励等长期激励机制,建立与自身相适应的激励机制。有效的激励机制应注重银行长远发展,善于应用股权激励等手段,在兼顾效率的同时不应忽视奖罚并举。最后,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发展,离不开资本、经理人等市场约束,也离不开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监管部门的促进,市场约束与外部监管并重,是当今世界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发展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