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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历来非常重视社会保障,自1986年以来开始实行统账结合的社会保障费制度,即社会保障费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负担。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渐发展,这种保障机制逐渐显露其弊端。覆盖面窄、统筹层次低、没有统一的标准及管理、法律位阶太低等问题制约了社会保障制度发挥作用。同时,由于数据巨大的全国个人账户空账导致社保基金的来源无法保证,再加上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也使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受到冲击。本文通过对社会保障税开征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分析,并对其他国家的社会保障税立法模式进行比较分析,结合税法理念,提出开征社会保障税,让社会保障税成为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重要手段,从而完善社会保障筹资模式、改革现有社会保障制度。本文将结合理论分析法、文献积累法及比较分析法,对我国社会保障税法律制度的构建问题进行研究。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社会保障税概述。通过社会保障税的概念及属性、社会保障税的理论基础两个部分,对社会保障税的定义进行介绍,并指出社会保障税不同于其他税收的属性:有偿性、累退性、专款专用性以及直接税与间接税的双重特性。同时,介绍了社会保障税产生的理论基础:福利经济学理论、公共财政理论、凯恩斯的“国家干预理论”以及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理论。第二部分: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首先,从社保资源的合理配置、资金统筹的规范管理、社保资金的有效运行、高福利社会的建设以及社会保障税法律制度的优越性五方面提出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必要性。其次,从我国目前所具备的社会经济基础、征管基础及效率原则以及可供借鉴的国际经验提出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可行性。再次,对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否会增加纳税人的负担做出了讨论。第三部分:社会保障税立法模式的国际比较分析。以德国、英国、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以及新加坡、巴西、埃及等发展中国家已建立成熟的社会保障税法律制度。通过对国外社会保障税立法模式进行对比分析,可对我国社会保障税法律制度的构建提供借鉴。第四部分:税法理念与我国社会保障税开征。结合税法理念,对公民参与社会保障税开征、开征社会保障税与税制结构变革、社会保障税试点应当依法进行等问题进行阐述。第五部分:我国社会保障税法律制度设计。社会保障税的顺利开征需要科学的立法原则及税制要素设计。首先,确定了我国社会保障税的立法原则为税收法定、税率适度、专税专用、中央统筹管理。其次,阐述了我国社会保障税的税制要素应当包括纳税人、税目、计税依据以及税率、税收征管、减免税、法律责任等部分以及为何要由这些内容组成的理由。同时,对社会保障税的开征与现有统账结合模式的衔接问题进行了阐述。再次,从完善税收法制与社会保障税立法、完善社会保障税的财政预算管理、构建保值增值和安全防范体系及加强宣传社会保障税法律制度四方面提出建立与完善社会保障税配套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