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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的说,我国的信访,特别是涉诉信访,不是一项专门的纠纷解决机制,但在实践中却对纠纷的解决发挥了极大的作用。目前理论界有关信访的研究尚显初步,尤其是对涉诉信访缺乏较为全面、深入的研究。本文采取历史与现实相对照,宏观与微观相对比,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手段,从涉诉信访的渊源、现状、问题、成因及价值等方面着手,对我国的涉诉信访问题作了较全面、深入的探讨,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改革和完善我国涉诉信访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涉诉信访的概述。在这一部分中,主要阐述了涉诉信访的概念、特征及涉诉信访的渊源,最后阐述了研究涉诉信访的问题意义。第二部分分析了涉诉信访存在的价值及局限性。虽然涉诉信访有诸多的缺陷,但其仍然是当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项纠纷解决机制。笔者认为涉诉信访是公民的一种权利表达机制、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权力监督方式及是使社会稳定的安全阀等,论证了涉诉信访之所以能够存在和发展的理由。第三部分介绍了当前中国的涉诉信访格局。在这一部分里介绍了处理涉诉信访的机构以及这些机构的处理程序,指出当今处理涉诉信访的行政化模式过重,最后对最近几年法院处理涉诉信访的制度创新作了简要的评析。第四部分分析了涉诉信访的现状、问题及产生的原因。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完善,人们的权利意识普遍增强,涉诉信访出现了爆炸现象,但由于涉诉信访人法律知识的有限性及司法制度的缺陷等导致了人们信“访”不信法的现象,涉诉信访增加了法院等国家机关的负担,削弱了司法的权威性、终局性。第五部分分析了涉诉信访的完善及对未来的构想。完善我国的涉诉信访问题,笔者认为根本的是坚持依法治国,崇尚法治,把涉诉信访问题纳入到法治的轨道加以解决,这才是根本出路。其次要对再审制度进行改造,将涉诉信访的“诉”纳入到再审制度中,构造再审之诉。最后,对那些可能危及到司法公正实现的现行诉讼制度进行改造,使之朝着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