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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是人们防病治病、自我保健的商品,它的特殊性决定了我国政府必须对药品市场进行必要的干预和规范:一方面要发展药品产业,满足人们的用药需求,确保人们的用药安全;另一方面要从整个社会利益出发,从市场结构的调整以及经济秩序的稳定出发,建构一个完整、高效、科学、合理的法律制度来规范和管理药品市场。然而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由于我国药品流通体制不顺、规范药品生产和销售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宏观管理职能失调以及监管力度不够等原因,我国药品市场尚有很多问题和隐患。在利润的驱使下大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充斥其中,使我国的药品市场处于无序的状态之下,最终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给国民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另外,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一致,我国药品行业的发展与体制变革也必须符合市场体制改革的基本取向。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市场机制己经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基础作用,竞争已经成为推动药品行业发展的主要手段。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药品市场实现完全竞争已将成为发展的必然。然而,改革起步虽不算晚,但我国药品市场始终难以建立有效的竞争机制。因此,如何减少甚至消灭我国药品市场中大量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实现药品市场有序、高效、合法的竞争,为药品行业的稳健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已刻不容缓。 具体而言,本文由四个部分构成: 第一章我国药品市场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制的必要性。主要是对药品市场的概念、性质、药品市场化后带来的种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我国政府对药品市场监管的状况进行了简要分析。 第二章药品市场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该部分从市场失灵、政府失灵以及经济法的社会本位原则三大理论入手,着重阐述了构建和完善我国药品市场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的学理基础。 第三章国外药品市场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制比较研究。主要介绍了美、欧、日等发达国家或地区对药品市场的法律规制,并在此基础上总结了发达国家药品市场反不正当竞争的基本经验。 第四章我国药品市场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制体系的完善与建构。本部分以WTO三大基本原则为基础,从市场准入、市场垄断、市场竞争等十一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药品市场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制度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