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柯亨是分析马克思主义的先锋,被称为“平等主义的良心”。他认为传统马克思主义者普遍忽视了规范的正当性,对平等原则以及任何其他的价值原则都没有很强烈的兴趣,因此没有为自己的政治理想提供道德论证。柯亨在对马克思主义理想社会实现的条件失去信心后,便从对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转向了政治哲学的研究,试图发展一种平等的哲学来为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理想进行辩护。为了维护社会主义的平等主义原则,柯亨与以罗尔斯为代表的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和以诺齐克为代表的自由意志主义的主张进行了斗争。这篇文章主要探讨了柯亨视域中马克思主义的正义观,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剥削观肯定了自我所有权,使得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受到了以诺齐克为代表的自由意志主义者的挑战。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与剩余价值论存在着内在的逻辑矛盾,因而无法论证工人受到了剥削,同时柯亨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理想社会实现的两个条件进行了探讨,认为共产主义社会必将实现的预言遇到了挑战。并且,他以资源稀缺为逻辑背景,指出了社会主义的两大正义原则:社会主义机会平等原则和共同体原则,同时也指出了市场社会主义是实现社会主义的次优原则。柯亨的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其思想理论凸显了正义理论在整个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中的重要位置,对于我们发展社会市场经济提供了新的启发,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但是,柯亨对马克思主义正义观的分析,由于囿于分析哲学的方法,只注意分析,不注重综合,没有认识到马克思主义的自我所有权是一个历史的概念,从而误解了马克思主义的自我所有权的内涵,混淆了马克思主义的价值概念的本质定义和其实现的外在条件,同时对于马克思主义关于理想社会的实现条件存在着误解。柯亨提出的社会主义机会平等原则,也无法承载实质平等的正义原则,只是形式化的平等原则,因而并没有超越马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