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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璀璨的民族文化,是拥有极其丰富的文物资源的大国。然而,自鸦片战争开始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中国遭受了数次战争的洗劫,使得中国大量文物流失境外。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一些不法分子在暴利的驱使下,疯狂盗窃文物,盗掘古墓葬,并猖獗地走私文物,又导致了许多文物的流失。进入21世纪,中国国家实力逐渐增强,民族文化主权意识逐渐提升,政府和民间开始高度关注流失文物问题,并为追回流失文物做出积极努力。近年来,我国已经从境外追回了不少文物,但是相比流失境外文物的总量,这些还只是沧海一粟,追索境外流失文物工作成效并不显著。究其原因,由于文物追索问题涉及到的内容很广泛,既关系到国际条约、国际习惯、各国国内法的适用等法律问题,也与国家外交关系、国家实力等因素密切相关。如此诸多因素交织,困扰着文物追索工作的进展。基于此,本文从国际法视角对流失文物追索问题进行探讨,以寻求追索流失文物的有效方法。本文正文分为如下几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关于流失文物追索问题的概述。介绍了文物相关概念、文物所有权返还的两个理论。第二部分介绍流失文物保护与返还的国际法律依据,包括国际公约、国际习惯法、区域性协议和双边协议。第三部分介绍追索流失文物的主要途径,包括利用国际公约机制、跨国诉讼与仲裁机制、外交谈判与协商和商业途径四种。第四部分具体介绍我国流失文物追索的问题。包括我国文物流失的现状、追索实践和立法现状,并对我国的流失文物追索提出建议。总之,在分析各个追索流失文物途径的可行性及局限性的基础上,针对我国流失文物的追索问题,建议根据我国文物流失的具体情况,既要充分利用公约中对我国有利的部分,并积极引导国际新规则的形成,又要综合运用诉讼、外交、协商等途径。通过采用多元化的追索方式,才能够最大限度地使流失文物回归到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