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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辖区内的精神分裂症的主要影响因素,为进一步探讨精神分裂症病因和制定应对精神分裂症的策略和措施提供依据。方法以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辖区2012年管理全部249例精神分裂症患者为病例组,以按性别、年龄(±5岁)、居住地(同一居委会)进行1:1匹配的非精神疾病病人为对照组,对13项精神分裂症的可疑影响因素等,进行回顾性问卷调查。本次调查由研究者一人负责,调查对象病例组为患者的监护人、对照组由患者本人。经当场和当天审核合格所获得资料采用EpiData3.1软件“双人双次录入并进行逻辑纠错”的方法进行数据库建立和SPSS20.0统计软件采用单因素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方法和多因素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后退法进行统计分析。结果249对配对资料无一剔除,全部合格。病例组与对照组在性别、年龄、居住地方面无统计学差异(P>0.05)。病例组和对照组重复调查符合率无统计学差异(P>0.05)单因素分析结果表明,有精神病家族史(OR=6.257)、性格内向(OR=5.506)、不恰当情绪宣泄(OR=3.476)、遭遇精神创伤事件(OR=3.435)、无知心朋友(OR=3.354)、单身(OR=2.784)、幼年不良遭遇(OR=2.658)、文化程度低(OR=2.625)、家庭成员关系对抗(OR=2.363)可能是精神分裂症促进因素;而成年前父母非在婚(OR=1.052)、不与家人共同居住(OR=1.198)、家庭经济状况(OR=1.283)、有颅脑疾病史(OR=1.675)可能是精神分裂症的无关因素。多因素分析结果表明,有精神病家族史(OR=4.623)、遭遇精神创伤事件(OR=3.435)、无知心朋友(OR=3.096)、性格内向(OR=2.752)、不恰当情绪宣泄(OR=1.771)可能是促进因素。结论1、精神病家族史阳性、遭遇精神创伤事件、人际关系不良、不善情绪宣泄、性格内向等内外环境因素可能是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精神分裂症的主要促进因素。应将具有这些特征的人群作为精神分裂症的高危人群进行预防。2、幼年不良遭遇、家庭成员关系对抗、文化程度低、单身等内外环境因素与精神分裂症是否是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精神分裂症可能的促进因素有待于进一步研究证实。3、家庭经济状况、共同居住者、颅脑疾病史可能与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精神分裂症无关。